盾调解。
(六)当好情绪疏导员。对群众在信访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满、不利情绪进行疏导、安抚、劝解,防止发生个人极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七)当好办理监督员。代办员对信访事项办理应全过程进行监督,配合信访部门做好回访工作。对信访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向市信访局或市纪委、市监委举报、反映。
七、工作机制
围绕两级级民情民访代办工作站,合理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形成环环相扣、无缝对接的工作体系。
(一)分流代办制度。民情民访代办事项原则上需逐级分析,力求化解,对本级难以化解的,及时上报提请上级化解。每级化解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超过3个工作日的需上报上级代办站。
(二)逐级考核制度。对直接越级的民情民访事项,按照首接首办责任制要求,民情民访代办站不得推诿,应直接化解或移交办理,且需通报至下级代办站及代办员,纳入年底考核。考核制度由市信访局规定为准。
(三)集中评议制度。镇级代办工作站建立民情民访代办员定期评议制度,即完成代办后,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民情民访代办情况进行评价。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且仍缠闹访的,可以提交代办员评议团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团由“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及相关社会人士组成。
将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内容。
(四)定期例会制度。镇级民情民访代办工作站应建立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通过例会,定期交流、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村级民情民访代办工作站应建立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一次。通过例会,定期交流、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
(五)领导下访制度。每周安排一名镇领导进驻镇级代办站接访,做到有访接访、无访会审。镇联村干部是代办工作的主要力量,确定联村干部包案制度,将在信访部门和8890便民服务中心已登记的信访件,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联村干部包案,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宣传引导。全镇各村、 直属各单位及全体代办员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民情民访代办,接受代办,把民情民访代办作为群众反映信访诉求的主要途径,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工作培训。各级代办工作站要及时开展代办员的任前培训或专项工作培训,邀请专家讲课,提升代办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提高代办工作能力,增强代办员在群众中的权威度、信誉度和满意度。
(三)加强奖惩措施。镇代办工作站定期对代办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进行绩效评议评价。分别制订对联村干部和网格员参与民情民访代办工作的考核细则,奖惩分明促进信
访事项包案到位。对不称职的代办员,要坚决予以解聘,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代办员进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村、在代办流转过程中“应接收未接收、应办好未办好”的代办事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加强政策保障。镇级代办工作站挑选各业务线骨干和政府法律顾问组成政策和法律咨询团,为群众和代办员提供政策解答和法律咨询。对需要进行法律援助的群众,在代办员提出申请后,符合条件的,由上级代办站积极提请相关部门给予法律援助。
附件:1.民情民访代办授权委托书
2.民情民访代办登记表 3.民情民访代办满意度测评表
4.民情民访代办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站人员 5.代办员工作制度
附件1
民情民访代办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作为我的民情民访代办员,为我代办关于 民情民访事项,报请相关部门处理我的民情民访事项。在委托代办期间,我承诺不再上访。
委托人: 代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民情民访代办登记表
姓名 住址 性别 电话 年龄 代 办 事 项 领 导 批 转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