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学校晨午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①学生每天进校前需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进校进教室,再由班主任检查和询问学生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出现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异常症状以及其他不能确定的症状。
②对体温异常或其他症状的学生,如14天内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学生,应立即通知校医/保健老师和家长,同时将学生带至学校临时隔离室,尽快联系辖区医疗机构,转至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对体温异常或其他症状的学生,如14天内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并迅速通知家长到
校,带学生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要求家长将诊断结果及时告知学校。
同时校医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和卫生部门。
③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因病缺课,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记录登记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④班主任填写好《晨午检记录登记表》后,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在每天上午9点30分之前及时上交校医务(保健)室。
⑤下午上课前,各班进行午检,检查和报告方式与晨检相同。如与上午晨检结果完全相同,可仅在《晨午检记录登记表》上登记。
⑥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监督观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热、皮疹等异常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同时尽快报告学校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
(2)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①学校各部门要重视教职工晨(午)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午)检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②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
③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部门检查人的晨(午)检工作。出现发热、皮疹、腹泻等异常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
④部门检查人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⑤每日晨(午)检记录表由各部门检查人将信息如实填写,并及时上交校长办公室。
xx中心小学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