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留村乡政府物业服务项目
文 件
招标编号: ZY2013-020305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时
间:二零一三年二月
标
留村乡政府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物业管理主要范围及相关要求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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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村乡政府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 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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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村乡政府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等级 投标方式
说明及要求
留村乡政府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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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公开招标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 2. 具备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含)以上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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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和良好的社 会信誉。
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
招标范围 服务时间要求
公寓范围内保安、保洁、相关费用代收代缴、设备维护等物业服务 项目。具体物业服务面积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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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证金
形式:现金,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投 标保证金收据。 金额:
递交时间: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8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
及联系方式
9
截止时间: 2013 年 月
联系人:武胜楠 联系方式: 13933026974 地点: 时间:
日 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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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及时间
评审标准 确定中标人方式
招标人设置
11 12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委员会招投标当日现场评出并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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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及最低控
制价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元
14 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
1.2 具备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含)以上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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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村乡政府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3 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1.4 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承认并履行招标
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的投标书提交招标代理机
构。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在收到投标人疑问 2 天内,招标代理机构出于对有关方所提问题的澄清或其他考虑,
可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以书面文字材料通知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编写
5.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写。
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 在完全了解招标内容后编写投标
文件。
6.投标人须对项目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每一投标人就其所投标的某一内容只能
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7.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报价
8.1 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投
标货币为人民币。标价应包括物业服务要等级标准、金额的测算依据等。
8.2 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 用于物业服务的所有费用。 包括所有使
用人工、机械、工具、物品、规费(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应缴纳的费用)
、税费、管理费、利
润和其它等一切费用。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
不少于 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
9.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
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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