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频率,通过跟踪了解情况,传递相关单证,进行有效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相关人员。
四、货物是否被客户收到最终通过送货回单或客户有效收货证明来进行确认,每月月初(10号以前)对回单的回收情况时行跟踪检查,每月的十五日之前对上月的回单进行归案管理。
五、客户或业务人员在收货过程中如对货物有疑问(如:货损、差等)需与物流公司(司机)现场进行确认,并详细书明货物的现场状况(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可拍照处理)交物流公司(司机)签名确认后回传公司物流部。凡客户或业务人员在收货当场没有发现少货、破损、品种差异等问题,而事后反馈的此类问题,原则上不予处理。 第五节 逆向物流管理
第一条 退货处理与采购物流运输
一、退货与采购物流运输参照OEM直发运输执行。
二、所有退货与采购运输需求需事先向物流部提出运输需求,物流部根据运输整体计划合理安排资源。
收到退货信息后,物流员根据初步退货信息与退货方取得联系,了解退货基本情况(数量、品种、包装、起运时间,承运人,联系电话)整理后及时与承运商联系,以便及时在途跟踪。
第二章 营销中心物流管理
第一节 货物运输配送管理 第一条 货物运输配送信息:
一、产品的运输调度的发出需凭公司财务部门认可(公司指定人员的审核)的单证进行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二、凡在规定时间(下午17:30时)内传递给物流部的订单予以接收并在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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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处理完毕,否则延后。(紧急情况下除外)
二、物流员/助理必须做好《运输计划》根据市场部销售订单作好运输计划安排,做到有计划的运输,减少重复运输与专车运输,
三、多点配送按地点与时间的顺序性进行整体集中运输。尽量通过拼车集中运输,减少独立请车的次数。
四、物流员在物流运输商到达仓库之前半小时应通知仓管员做好相应准备。 五、物流员在选择物流承运商特别是社会临时运输商时,需认真进行运价等成本比较,必须向多家承运商(司机)进行询价、议价、比价以最低的成本,和优质的服务选择确定承运商(司机)
六、外请车辆执行申请制度各仓库、营销中心及OEM商需外请车辆独立专车派送,需事先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外请。
七、严格控制外请专车运输,在外请车辆的同时须根据客户的服务要求(如:时限等)考虑由物流公司配载的可行性,尽量减少独立专车运输。独立请车与使用公司车辆之间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最优者为派出标准。
八、特殊运输(如航空、快递、铁路快件)需说明理由并经物流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受理,否则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九、货物运输出库后物流员必须认真对运输数据(重量、立方数)进行统计汇总。
十、 运输跟踪参照第一章第二节执行
第三章 物流供应商管理
引进合同制物流承运商,开发与培养专线配送承运商及区域配送物流承运商,对社会物流资源(车辆)进行整合增强其稳定性及合作的长期性。每一个销售大省或区域应选择2家以上物流供应商,以此营造竞争的态式与氛围,杜绝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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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流供应商的选择 第一条 具有合法性:
能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法人执照及本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及其复印件。 第二条 具有竞争力 一、能提供承运货物保证金。
二、可提供签收回单服务,并代收货款。 三、运费月结30天 第三条 具有服务意识
一、取货、运输和送货服务质量良好,信誉可靠。 二、门到门配送及干线运输所需费用合理、低廉。
三、能及时提供运输车辆以及在途货物运输情况等查询和其它业务咨询服务。 四、正确填制托运单、货票等运输凭证,并提供正式运输发票。 第四条 具备抗风险能力
一、在合同规定的承运价格内,货损货差全额赔偿。 二、理赔及时,发生货损货差时可在当月内赔付完毕。 三、货物运输过程中被查扣处罚,能及时处理承担责任。 第二节 物流供应商评估
第一条 物流供应商评价,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目的在于即时监控、优胜劣汰(附表在后)。
一、具体实施由物流员进行,报物流经理。
二、采取物流供应商自评(打分)与我公司评价(打分)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 评分尺度(百分制)
一、0-59分者为劣:立即淘汰,处理合作中的一切遗留问题,并扣除一定的信誉保证金,不再成为我公司的物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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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60-75分者为尚可:减少合作项目和货运量,提出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一个月,延缓月结付款进度。
三、76-89分者为良:保持合作项目和货运量,按正常进度付月结运费。 四、90-100分者为优:增加合作项目,加大货运量,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在月结运费付款进度上优先。 第三节 档案建立与管理
分为现有合作物流供应商,准合作物流供应商、潜在合作物流商的档案建立与管理,分别建档,填制《物流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一、正在合作物流供应商档案内容:《货物承运合同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公路运输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身份证等证照复印件。 二、准合作物流供应商:是正在合作物流供应商的替补,如正在合作的物流供应同时出现问题,将即刻启用准合作物流供应商。所以准合作物流供应商的档案建立与正在合作物流供商一致(可暂缺《货物承运合同书》)一旦启用将立即签署。
三、潜在合作物流供应商:可只填制《物流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注明末审批,将对方画册、宣传资料、名片等作档案内容保存。
四、对社会物流资源(车源)进行档案管理,合作的与新开发的社会物流资源(车源)必须是合法的资源,必须提供有完备的手续存档。
第四章 职业行为准则
第一节:严于职守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下班后未经批准无事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第二条: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准打私人电话,会客。 第三条:严格按物流流程操作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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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遵守公司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条例、决议、决定。 第二节:工作态度
第一条:对客户和同事热情有礼。
第二条:提高工作效率,关注工作中每一个细节,努力赢得客户的满意,物流部的声誉。
第三条:给客户以效率快和良好服务的印象,无论是常规的跟踪到货还是查询一切都务求得到及时圆满的效果。
第四条: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应同心协力解决疑难,维护物流部声誉。
第五条:真诚敬业是物流部每一位员工必须有的品德,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虚假情况。 第三节:服从领导
各级员工切实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倘若遇疑难或有不满的,应从速向直属领导请示或投诉,在未得到肯定的答复时,应先执行。 第四节:处理投诉
第一条:全体员工都必须高度重视来自各方的投诉,要细心聆听,让投诉人畅所欲言,并把它作为改进物流部工作的不可多得的珍贵材料。
第二条:如果投诉的事项不须或不能立即解决,应用书面记下投诉细节,并勿忘多向投诉人对事件致歉(注意:只致歉),然后迅速报告上级或有关部门人员。 第三条:事无大小,对投诉的事项,处理结果如何都必须有事后信息反馈。 第四条:投诉事项中,若有涉及本人的记录,不得涂改、撕毁更不得造假。 第五条:物流人员要本着积极的心态,勇于接受电话、书面等各种形式的投诉。 第六条:针对各种投诉,首先要仔细阅读投诉内容,核对投诉内容是否属实。 第七条:对于内容属实的投诉要端正心态,勇于自我批评,寻求下一步如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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