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2005年第4号),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情况,制定本工作程序。
海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监督登记手续至工程竣工验收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期。监督工作程序包括:
一、工程质量监督申办程序
(一)建设单位向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或相应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申请办理监督手续时应填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按照如下的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办理:
1、申报
(1)申报时间: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30日内
(2)报监单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工程概况一览表
项目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 监理单位人员情况表 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情况表 ② 项目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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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立项文件 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 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工程概预算批复文件 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计划 ③ 有关合同及招标文件
设计单位合同文件及设计代表授权委托书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合同文件 招标文件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监理单位合同文件 施工单位合同文件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督承诺书 ④ 各从业单位及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项目法人资质证明材料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以及本项目施工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原件
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以及本项目监理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原件
经批准的工地试验室核备文件 ⑤ 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 ⑥ 其他相关资料 2、审查
质量监督部门在收到质量监督申请后,开始组织审查,审查包括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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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审查:主要审查资料是否按要求提供,是否齐全。 符合性审查:
(1)根据合同文件核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施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监理人员的配备同时要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即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师资格,且其任职取得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监理内容、工程规模、合同工期、工程条件和施工阶段等因素,按保证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配置。
(2)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人员执业信息登记情况; (3)实地抽查设备及人员资质情况。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验室核查须在规定时间内的审查阶段完成。
审查格式见附件1。 3、告知
(1)质量监督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20日之内,对审查通过的交通建设项目,办理质量监督登记并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对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2),完整返还申请资料。
(2)押证制度
通过监督申报审查的项目,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的证件原件须押在接受报监的监督机构处,直至其相应工作完成并取得业主同意后方予办理相应手续,退还证书。
(3)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交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不得开工。
(二)质监部门收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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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以上材料及文件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填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并抄送参建单位。通知书的内容包含如下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依据:有关技术规范,验评标准及工程合同等; 2、监督人员工作计划及主要职责; 3、监督方式、方法、步骤时间安排;
4、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配合质量监督的要求。
二、建设过程监督工作程序
(一)开工阶段,对工程组织综合性检查,具体内容: 1、对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对施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的数量及资质进行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质检体系、安全体系进行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试验设备情况,以及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2、对监理单位试验室设备情况,人员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3、对施工及监理开工初期准备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试验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或核验,包括下列方法:
1、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主要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质量及原材料进行检查,并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体系、安全体系是否健全能否发挥控制质量作用。检查监理的工作程序、试验检测方法、数据处理、工作质量及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各工序要求,并填写工程质量检查意见及通报,主送建设单位,抄送交通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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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书面报告质监部门关于工程整改情况,质监部门将在整改时间结束后,再次组织人员进行复查。
2、对重要工序进行中间交工检查,包括对路基的路槽进行压实度和弯沉值检测,并核实施工单位的自检资料和监理签认的资料。桥梁工程主要对第一个稳蔽工程及梁体混凝土预应力张拉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业主单位预先通知)。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省质监站对每个项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安全、试验检测等内容。具体如下:
(1)路基专项检查。路基土石方工程主要检查:取用土场和现场控制标准的一致性,填料的质量,压实设备及压实质量,路基宽度、边坡是否满足要求,路基外观是否有沉陷、开裂、不平整现象,路基临时排水是否满足要求等;排水、防护及大型挡墙工程主要检查砂浆、混凝土拌和料的质量、砌体工艺、砌体坚实牢固性、砌体的厚度、外观的平顺性及隐蔽工程的施工方法及控制程序,混凝土施工的质量,养护工艺以及外观控制情况。
(2)路面专项检查。主要包括:路面材料的配合比及各种材料的质量。拌和站控制情况,现场施工控制工艺,路面的内在质量及表现情况。
(3)桥梁检查。主要包括:检查各种材料试验控制情况,材料及半成品的堆放情况,主要工序的控制情况,如钢筋焊接、预应力张拉控制情况,隐蔽工程的控制方法及程序,混凝土施工工艺及养护措施,施工放样是否正确,支座是否存在脱空现象,钢筋是否存在露筋现象,混凝土表面是否有开裂、孔洞、蜂窝、麻面、漏浆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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