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015年6月24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组织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时隔一年,2016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一审稿,并计划于2020年完成整部《民法典》。

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次审议稿的主要亮点/新变化包括:

1、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第16条)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十周岁下调至6周岁(第19条)

3、法律明确“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须得到监护”(第20条)

4、“单位”将不再作为监护人,改为“有关组织”(第27条)

5、将法人只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两类(民事主体章节)

6、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第104条)

7、破坏环境者,新的民事责任可为“修复生态环境”(第160条)

8、普通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至三年(第167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民事主体的自由和尊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调整对象】

本法调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国家以及国家机关从事民事活动,与其他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身体或者精神障碍者、消费者、劳动者等民事主体有特别保护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自主从事民事活动,依法承受相应法律后果。

第五条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实施法律行为以及从事其他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第六条 【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以及从事其他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实施法律行为以及从事其他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八条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生态和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节 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

第九条 【法律渊源】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以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

法律以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习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 【法院不得拒绝处理民事纠纷】

人民法院不得以法律以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为由拒绝民事纠纷的受理或者裁判。

第十一条 【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的关系】

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人民法院以及仲裁机构不得仅依照基本原则作出裁判。

第十二条 【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

其他相关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三条 【溯及效力】

本法实施以后发生的民事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民事活动,适用当时的法律,但本法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除外;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

第十四条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活动,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 【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利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自然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不受影响。

第十六条 【出生与死亡时间】

户口登记记载的出生、死亡时间推定为自然人的出生、死亡时间。

第十七条 【胎儿利益的保护】

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已经出生,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体外受精胚胎】

对体外受精胚胎的保管和处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九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

2015年6月24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组织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时隔一年,2016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一审稿,并计划于2020年完成整部《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次审议稿的主要亮点/新变化包括:1、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dugb8zhbn03gjz5z87b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