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产品破碎包装岗位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防尘帽、防砸工作鞋、耳塞或耳罩、帆布棉手套、工作服;
d)电气、焊割、检维修岗位应配备安全帽、护目镜、帆布手套、绝缘防护鞋、防寒服;
e)其它岗位按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发放;
f)在易发生烫伤和电石粉尘灼伤的岗位应设置急救箱,备好烫伤膏、消炎膏等药品;
g)在密闭式电石炉的炉面岗位、电极筒制作等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岗位配备一定数量的自吸式过滤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医务室应配备医用氧气瓶或氧气袋、担架等。
5.10.4.2 公用的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并保存记录。 5.10.5 危险化学品安全 5.10.5.1 危险化学品档案
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内容包括: a)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 b) 存放、生产、使用地点; c)数量;
d)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 e)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 5.10.5.2 化学品分类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5.10.5.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a)企业应按照GB 16483和GB 15258编制电石等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和安全标签,并将安全技术说明书及时提供给用户。
b)企业外购原料或辅助原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
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5.10.5.4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生产企业应设立24h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有专业人员值班并负责相关应急咨询。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咨询服务代理。 5.10.5.5 危险化学品登记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5.11 应急救援 5.11.1 应急机构和队伍
5.11.1.1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5.11.1.2 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车间级管理。
5.11.1.3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5.11.1.4 企业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 5.11.2 应急预案
5.11.2.1 企业应执行AQ 3013-2008第5.9.6.1条款规定,按照AQ/T 9002的要求,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5.11.2.2 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5.11.2.3 企业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评审、修订。 5.11.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5.11.3.1 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应急设施、装备,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并保持完好,严禁挪用。
5.11.3.2 企业应配备常用的医疗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
5.11.3.3 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5.11.4 应急演练
5.11.4.1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5.11.4.2 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车间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5.11.5 事故救援
5.11.5.1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5.11.5.2 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5.11.5.3 企业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亡人员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5.12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5.12.1 事故报告
5.12.1.1 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12.1.2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12.1.3 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5.12.2 事故调查和处理
5.12.2.1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5.12.2.2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12.2.3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a)工程技术措施; b)培训教育措施; c)管理措施。
5.12.2.4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5.13 绩效评定和愁绪改进 5.13.1 安全检查
5.13.1.1 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实施。
5.13.1.2 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5.13.2 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自评,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符合性、适宜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的完成情况。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5.13.3 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