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在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评比,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发给奖金。
对有要求的屋面、厕浴间项目,在进行蓄水试验后第二次试验均无渗漏的,对分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料评比,对分项工程质量报表、工程报验资料准确及时无差错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为激发搞好工程质量工作的积极性,每半年评选一次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2)主要处罚规定
凡无样板或在样板验收未通过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的单位,除勒令停工外,同时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罚款。
各分包单位在每一项工程施工前先做施工方案和质量目标设计,按规定要求的时间上报总承包项目部有关部门,无质量目标设计或逾期不落实的,不能拖工,且对单位及项目总工程师罚款。
在日常工作中,一些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书面提出,但未能得到及时整改的,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罚款,直到整改为止。
因管理不善,质量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或受到监理通报批评的,经总承包项目部核实,依据问题的性质给予罚款。
加强防水工程的质量控制,认真做好蓄水试验工作,凡在验收中发现有渗漏问题的,每一处(以每一渗水点为一处)第一次蓄水过程中存在的给予罚款,并按实际渗漏处累加罚款。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成品损坏、污染的,视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给予罚款,性质严重的,除给予罚款外给予通报。
凡隐蔽工程未经总包项目部及监理公司检查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给予罚款。
工程报验质量资料严重失真与实际情况超差10%以上的单位,给分包单位罚款并限期纠正解决。
分项工程质量报表和质量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报总包项目部,逾期不报对分包单位给予罚款。
造成重大隐患,构成质量事故应在12小时内上报总承包项目部,对隐瞒不报的单位,
一经发现,视问题轻重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工程师予以罚款。 3)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主要奖励规定
无死亡和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给予表彰。
总包项目部每周四组织分包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每次检查位于前两位的单位给予奖励。
4)主要处罚规定 个人处罚
对于违反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所有个人进行罚款,总包安全管理部门发现以下行为即对其个人进行罚款:
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帽带未系好;未佩戴工作牌;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在现场吸烟;在施工现场穿拖鞋。
对于总包安全部门遇到的违章行为,总包将开出罚款通知,罚款单将由总包发到违章者所属公司,由该公司通知本人到总包处交纳罚款,拒交罚款者,由总包在该分包商当月工程款内扣除。
对分包商的处罚:如因分包商不服从总包管理,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发生安全事故或因安全问题延误了工程的工期,总包部将视实际情况对该分包商予以罚款处理。
1.22.4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方案 (一)对分包单位的要求
1、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
(1)分包单位向总承包提交业主确认的分包单位证明文件:分包工程的投标书(如果有);中标通知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施工协议);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2)向总承包单位提交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简介;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技术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提供分包商施工简历;提供分包商施工组织体系简况;按分包合同约定做好分包工程保险等事宜。
2、对分包单位的要求
(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分包单位不得对其负责施工的分包工程再分包。
(3)分包单位满足业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在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4)对质量管理的要求:
对分包工程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对工序间的技术接口实行交接手续。
提供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 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加强成品保护。
认真做好本分包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
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向总承包单位报告,并做出事故分析调查和善后处理意见。 (5)进度管理的要求:
1)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包括:
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区域的划分、施工顺序与施工流向,以及作业方式,同时明确施工方法和施工队伍的组织架构。
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以保证项目施工的均衡进行。 编制资源供应计划,包括物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劳务计划、资金计划等。编制图纸优化及供应计划。 (6)执行月报制度:
按月向总承包单位报告本分包工程的执行情况。 按月向总承包单位提交月度施工作业计划。
按月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各种资源与进度配合调度状况。
专业分包单位除向总承包单位提交上述三个报告,还同时要向监理单位和业主提交报告。
(7)顾全大局,主动做好协调工作:
参加有关分包工作协调会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工程协调。
及时根据总承包单位工作安排主动调整进度计划。 在进度上有任何提前及延误即使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分包单位有权向总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协调的建议,总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回复和解决,
(8)安全、消防、现场标准化管理等的要求: 1)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程和规定
遵守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和业主提出的各种安全生产规定。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识别和评价危险源,必要时制定管理方案,并认真实施。 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交底。
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资料工作。 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将复印件汇总后报总承包单位检查备案,原件备查。 分包单位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时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单位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要求的),经监理单位核准,总承包单以协助分包单位给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单位承担。
分包单位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种违章作业,总承包单位应该并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的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以劝阻警告,情节严重者,监理单位及业主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单位报告,并做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处理意见。
2)做好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根据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施工场地划分设计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经总承包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
按总承包单位要求做好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废弃物与垃圾按总承包单位的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保持工地卫生、文明,努力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9)劳动力管理的要求:
各分包单位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有序地进行。 分包单位将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总承包单位申报。
分包单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提供劳务人员的身份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及上岗证。
(二)对各专业分包商提供的主要服务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专业承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总体工期。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提供现场已有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合理分配使用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提供工作空间包括提供工地上的通道,并尽可能提供施工场地。
4、提供各专业承包商临时办公及库房场地。 5、在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位的照明及临时动力电源。 6、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水源。 7、清除现场指定位置的垃圾运出场外。
8、提供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和公共走道安全防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9、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各专业承包商施工操作面和自有仓储的警卫和消防工作由各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各分包商要服从我方关于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管理。 10、提供现场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轴线和标高点。
11、提供其它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措施 (三)施工总承包对进度的协调管理
作为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期关键控制点,结合工程施工经验,编制工程施工总控制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总工期,对各专业给出阶段性的工期控制点,把所有专业包含在其中,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