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通 风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 件》(AQ1028,以下简称 AQ1028)规定。矿井安装 2 套同等能 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 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 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局部通风
(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 的风筒;
(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3.通风设施
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 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4.瓦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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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 不形成瓦斯超限;
(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无 “一风吹”。
5.突出防治
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 掘工作面不消突不推进。
6.瓦斯抽采
(1)瓦斯抽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 孔参数、监测参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以下 简称 AQ1027)规定;
(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满足《煤矿 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6201,以下简称 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 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以下简称 AQ1029)和《煤矿安全 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防灭火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 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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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 预报工作;
(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 器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粉尘防治
(1)防尘供水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隔爆设施安设地点、数容量及安装质量符合《煤矿井 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以下简称 AQ1020)规定;
(3)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10.井下爆破
(1)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和管理井下爆炸物品库, 爆炸物品库存、领用等各环节按制度执行;
(2)井下爆破作业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执 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3)正确处理拒爆、残爆。 11.基础管理
(1)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 理制度,明确人员负责,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2)按规定绘制图纸,完善相关记录、台账、报表、报告、 计划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3)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规范 操作,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 行为,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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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1.通风系统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 匹配的;
(3)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4)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 实现分区通风的;
(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 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 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 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 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2.局部通风重大事故隐患: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 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3.瓦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 (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2)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4.突出防治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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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 业人员的;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预测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 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6)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 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 0.74MPa的非突出矿 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 定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
5.瓦斯抽采重大事故隐患: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 采系统的;
(2)突出矿井未装备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 正常运行的;
(3)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6.安全监控重大事故隐患:
(1)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 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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