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设计管理制度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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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集团利润率战略,强化设计管理,促进项目设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计管理标 准化、规范化,提高项目操作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确保获得 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设计管理应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
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防灾抗灾、环境协调”,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天津地区项目由研发中心设计部负责完成规划、方案及扩
初阶段的设计管理工作,其管理办法同下。施工图部分的设计组织由天津地区各项目公司研展部负责管理完成。规划、方案及扩初阶段的设计成果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过后即移交项目公司研展部,并填报《方案成果移交施工图交接单》(附录01),由项目公司研展部配合项目公司开发部进行报建工作,并完成施工图组织设计,研发中心设计部提供相关设计技术支持。
设计进度必须严格按照研发中心年度时间计划执行,保证
工程、营销的时间要求。如有重大变动,必须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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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备案。
第五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规范、地方法规矛盾的,应以国家规范、
地方法规为准。
第六条 办法中所涉及上报集团的审批或者审核材料,一般情况在
第七条第八条二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影响重大的设计(如:总体规划、单体方案设计等)上报集团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第一章 设计委托
总体、单位、单项工程的设计委托,统一由各项目公司研
展部负责。
选择设计单位时应填写《设计单位选择知会单》(详附录
02),上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并上报集团研发中心,在二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审定经过后方可进入设计委托合同审批阶段,集团掌握设计单位的最终的评定权。设计合同中必须附有《设计任务书》(详附录03)。《设计任务书》依据《初步产品建议书》编订。《设计任务书》必须经过集团研发中心审定后方可正式下发设计公司,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居住区及小区的总体规划及单体方案,必须根据项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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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市场部编制的《初步产品建议书》市场定位及营销方案(经集团公司领导参加论证确定)进行设计委托。 项目公司研展部须将项目整体设计费用预算及各阶段设计费构成(规划、方案、扩初、施工图阶段等,含景观设计、室内设计部份)上报集团运营中心审批,经集团运营中心审批经过后方可签订委托设计合同。
第九条 设计合同必须采用集团的合同范本;所有设计项目应先签
订合同后再安排设计。
第二章 方案设计管理
第十条 研发中心的职责范围:对于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景观
设计以及建筑的单体设计方案的审核,对于重要公共区间、部位的建筑效果、装饰效果进行监督、把控。对于天津本地项目,负责整体规划设计、景观以及重要建筑的单体的方案设计,对于重要公共区间、部位的建筑效果、装饰效果进行监督、把控。
第十一条 各项目公司须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总体方案、建筑方
案、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各阶段审核内容详见附录15。审核结果上报集团运营中心及研发中心备案,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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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项目的规划设计必须经集团研发中心组织集团运营中心
以及相关公司的负责人评审、认定、会签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的方案设计评审,由项目公司研展部结合方案设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公司 组织方案汇报文件(汇报文件具体格式见附录04)。由项目公司研展部提供文件给研发中心,进行方案的初步评审。项目公司研展部根据研发中心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
原则确定基本修改时间,为7至14个工作日。如遇到重大修改,时间请提前知会,协商确定。
经集团研发中心确认的方案,由项目公司研展部进行汇
报,集团研发中心组织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方案评审委员会由集团管理层、专家,研发中心及项目公司总经理组成。方案经评审、集团相关部门会签、确认后集团下发《方案最终审定通知单》(附录14),二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单项工程设计审核:影响营销的样板房、售楼处、示范
单位,必须由项目公司研展部组织方案设计单位进行汇报,并由项目公司的策划、销售、工程、运营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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