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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动物防疫法》执法实施情况汇报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使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化轨道。通过近年来省、市不断的出台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使动物防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是动物防疫法的要求;是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是广大消费者的需要;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现结合《动物防疫法》贯彻落实情况,将金川区三年来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动物防疫法》实施的现状
(一)全面完成兽医体制改革。在国家、省、市农牧部门的重视下,近年来金川区依法治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2007年,我区根据中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金昌市金川区兽医局,设机关综合股室和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下设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构)、金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人员20人,其中:金川区兽医局6名、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9名、金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主要负责全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医、饲料管理、动物防疫等行政执法工作,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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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以及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的查处等。
2009年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成立了金川区兽医局双湾镇兽医站、金川区兽医局宁远堡镇兽医站,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各镇兽医站分别加挂了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双湾镇分所和宁远堡镇分所牌子,实行一班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模式,归属于各镇农业中心直接管理,业务上受区兽医局指导。各镇兽医站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是区兽医局为应对中央和省级检查要求自挂的牌子,区编办未下文件。我区现辖2个乡镇27个行政村,共有正式兽医工作人员27人,村级动物防疫员22人,屠宰检疫人员9人,有检疫出证资格的官方兽医6人。
(二)切实抓好基础免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四个百分之百”“五个不漏”的动物防疫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任务,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坚持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技、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工作方针。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每年召开动物防疫专题动员会议,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将防疫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好“防外堵”,实行分片包干整村推进集中免疫,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平稳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在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常年适时补针,不断强化日常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重点抓好了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羊痘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并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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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动物免疫档案,实施动物标识制度,不断完善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做到了“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量”,彻底消除了免疫死角,实现了强制免疫注射的密度达到100%、动物标识挂标率达到100%、免疫档案填写正确率达到100%、免疫档案的完好保存率达到100%。三年来,全区共免疫猪瘟12.12万头,免疫密度为99.81%;免疫口蹄疫101.81万头(只),免疫密度为99.93%;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137.05万只,免疫密度为99.35%;免疫新城疫137.22万只,免疫密度为98.39%;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11.8万头,免疫密度为98.59%;免疫羊痘70.57万只,免疫密度为99.21%;免疫羊三联四防70.51万只,免疫密度为99.13%;免疫小反刍兽疫69.85万只,免疫密度为98.27%;驱治外寄生虫65.83万头(只)。为了将疫情控制在源头,我区每年结合防疫工作,派专人指导养殖大户、小区、规模养殖户进行畜禽圈舍场地消毒,三年来,消毒面积达45.75万平方米,有效杀灭病原,减少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
(三)努力提高疫情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我区制定了《金川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完善了疫情应急处理程序、控制措施和保障措施,切实加强了防止因突发事件而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全区成立了由高、中级兽医师,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组成的防控应急队伍。对全区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监测,一是在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和高致病性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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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全面监测的基础上,加大疫情监测力度,做好动物疫情监测统计和分析,及时作出分级预警。二是建立和健全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制度和定点、定人、包片负责的疫情监测制度,将疫情报告的重点前移,抓难点、抓薄弱环节,保证散养畜禽的发病死亡情况能够及时上报、及时确诊。三是严格疫情报告。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条例》,依法按程序报告动物疫情,严禁谎报、漏报、瞒报和不按程序报告动物疫情。在2009年宁远堡镇马家岸村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由于报告及时,应急预案启动迅速,使疫情迅速得到了控制和扑灭,将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好评。四是加强物资储备库建设。各类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发生疫情后能迅速组织人员投入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中。
(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我区为了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在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的同时,招聘了检疫人员9名,补充强化工作力量,保障了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年来,我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始终做到有目标任务、有工作计划、有监管措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率达100%,查处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3起,结案率100%。一是检疫率逐年提高。三年来全区共产地检疫生猪2.4万头、鸡11万羽、牛4581头、羊11万只、其它610头(只、条),对检出的染疫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生猪12.4万头,牛7599头,羊16万只,检出不合格动物368头(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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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进行了无害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二是流通环节管理创新。根据省农牧厅《省动物经营运输防疫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我区贩运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经培训合格者进行现场备案登记,由贩运人员提供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复印件及运载车辆有效证件,签订《动物贩运防疫承诺书》,并颁发《金川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运输单位及个人备案登记证》,对已取得合格证的贩运人员每年度进行审核一次,现备案登记195人,审核通过118人。三是强化规模养殖场监管。对辖区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规模养殖场和定点屠宰场实行“一人一场,专场包抓”制度,技术人员在包场过程中指导督促做好养殖档案填写、调入隔离、检疫申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各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人员主动作为,配合开展包场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规模养殖场下发《金川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明白书》,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积极推行《动物出栏健康保证书》制度,落实养殖场(户)的防疫责任主体。同时,监督辖区养殖场做好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三年来,全区养殖场共无害化处理奶牛43头,肉牛7头,羊792只,生猪307头,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四是强化证章标志及“两员”管理。证章标识管理责任明确,由专人负责,专库(柜)、专帐管理,领取、发放、回收、销毁登记规。我区现已全面开展动物检疫电子出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电子出证操作规、容准确。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检疫员、防疫员管理,健全了检防人员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保证了检防工作的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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