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安全管理办法
一、工地用汽油、柴油、润滑油、润滑脂等管理: 1、油料仓库应以防火材料建造,如砖、石、石棉瓦等。 2、油料仓库安全防范措施:
库区严格管理火种、火源、电源,严禁私设电炉;库房外必须设立明显标识“严禁烟火”字样。
库区内不准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禁止吸烟;
库区内应使用防爆灯具(配备两只以上,不得使用一般电灯照明),更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加强油料仓库防火安全教育,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油料仓库作业人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离开仓库时要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注意关灯和锁闭门窗,上班时要先检查门窗和存料是否有异状。
3、油料(油脂)的验收:油料验收时由物资部及物资验收小组参与,燃油的外观验收应检查车辆是否改装暗格,罐口是否有封条,罐内液面位置,数量验收以过磅数量为准,过磅后严禁放水卸重;润滑油(脂)的验收还应检查包装是否良好,有无渗漏,对实物应作直观目测。各种润滑脂应纯净,不得混入杂质和污物。
4、油料(油脂)的保管:各种油料应远离热源,避免日光直晒,容器必须封闭,防止雨水和杂质侵入。润滑油(脂)按品种、牌号、分别存放在库房内,不得混淆,润滑脂不可用木制容器盛装,对空罐、空桶要远离储油地点。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加油装置,杜绝在装卸和加油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6、油料发放实行单机、单车分类登记;
1)、加油前,司机与油库管理人员先核对车辆运转时间表或行驶里程表,并填写在油料发放表上;
2)、加油时,油量计量装置必须由油库人员操作,司机监督,不允许司机擅自进行操作计量装置;
3)、填写发油记录时,必须准确填写日期、数量,并由司机与油库管理人员共同签认,月底作为油料核算的依据 。
4)、为便于管理,在库房加油的所有车辆都必须装有计时表或里程表,对无表的车辆原则上不加油,机办室要加强监督,要求所有车辆保证计时表或里程表准确有效。
5)、油料管理人员每月26日将油料发放表交由材料库计算汇总后,经油库管理人员复核、材料主任审核签字后,于每月30日前报机电室、合同部、财务部,并由机电室进行单机单车核算,进行燃油考核。
6)、次月5日前机办室单机单车油料核算资料应反馈至物资部,作为同类设备的油料控制值供物资部参考.
二、处罚办法
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以罚款500元;
2、因油料管理人员加油时不按规定格式填写而导致管理混乱但未造成损失者,对油料管理人员处以100元罚款;对不负责任的乱签字人员发现一起处以100元的罚款,并调离工作岗位停工学习。
3、在油料的使用、管理等过程中,若有串骗等行为人员,一经查出,处以罚款1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并按偷盗、贪污罪报纪检处理;
4、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有倒卖油料行为的,处以罚款1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并按偷盗、贪污罪报纪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