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规划展览馆工程
时间:2024.02.12 创作人:欧阳化 深基坑及边坡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审批:
东莞市鸿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2011年12月28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控制要点
四、施工阶段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一)桩孔灌注桩 (二)预应力锚索施工 (三)挂网喷射混凝土施工 (四)土方开挖施工 (五)降水排水 (六)土钉施工
五、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监理
欧阳化创编 2024..02.12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东莞市城区旗峰路,拟建建筑物包括展览馆、
公示厅和配套用房,其中展览馆地下室为一层,局部两层,需进行基坑支护。公示厅北侧道路形成挖方高边坡,根据场地道路及场地设计标高,上述挖方边坡高度介于5.0m到19.0m之间。
展览馆场地中央现状为一片低洼的鱼塘,北侧及南侧为山丘。一层地下室底板底高程为21.1m,两层地下室底板底高程为16.0m,设计考虑0.1m厚垫层后,其相应的基坑坑底高程分别为21.0m和15.9m,基坑开挖深度为3.33~12.1m,基坑支护周长约336.5m。基坑设计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基坑支护结构使用年限自支护结构完工之日起计为一年。边坡支护按永久边坡进行设计,根据《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本工程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边坡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根据勘察结果,在钻探深度范围内,所揭露的第四系地层主要有填土层、冲积层和残积层,基岩为花岗岩。
根据勘察结果,拟建场地地下室主要为上层滞水、空隙潜水-基岩裂隙水类型,赋存于第四系粘性土、中细砂及基岩分化裂隙中。场地地下室受大气降水渗透补给,以蒸发方式排泄。勘察期间测得场地地下静止水位埋深为0.7~11.50m左右,大致相当于标高19.95~27.3m ,平均21.30m,其稳定水位受场地地形控制,并随季节性气候影响而有所波动,波动幅度一般在±2.0m。场地内分布的中细砂层透水性较好,属中等-强透水性地层,其余土层属弱-微透水性地层,场地环境类别为Ⅱ类。
边坡采用钢筋混凝土格构梁+锚杆(索)进行支护,格构梁采用人字梁,截面尺寸350×350mm,格网间距2.5×2.5m,混凝土采用C25。
地下室南北两侧基坑支护方式采用钻孔桩+预应力锚索,桩间坡面内挂φ8@200×200钢筋网,喷射C20细石混凝土100mm厚;一层与二层地下室交界处采用放坡方式,局部淤泥
欧阳化创编 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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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区域采用堆砂袋护坡处理。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 50202-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5、《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 22:2005); 6、《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
7、《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BJ/T 111-98);
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9、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范》(DBJ/T15-20-97);
10、《土层锚杆设计及施工规范》(CECS22:90); 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15-31-2003);
1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6、经过审查论证批准的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要求说明。
17、东建〔2006〕60号文《东莞市建设局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18、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及有关批文。〈各种批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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