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管理办法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管理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2号)的规定,为做好我院工作人员健康保健工作,现就我院工作人员保健津贴调整规定如下。

一、执行范围

凡专职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或直接接触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有害人体健康的生物制品,或在高温、高压、高磁、高噪声、高粉尘、低气压、低温、疫区等环境中工作的在编人员,均应按照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享受相应的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

二、保健津贴分类与标准

(一)一类保健津贴标准:每人每月450元

1.专职从事放射性仪器设备操作及同位素应用的科研工作; 2.专职从事强致癌物质研究和监测工作;

3.专职从事化学工作,在实验或工艺中经常使用多种剧毒化学药品和接触使用强致癌物质的工作;

4.专职从事力学爆破洞及电弧风洞试验工作; 5.专职从事与上述危及身体健康程度等效的其他工作。 (二)二类保健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50元 1.一般使用放射性仪器设备及同位素的科研工作;

1

2.在科学实验和生产工艺中,经常使用剧毒化学药品或致癌物质的工作;

3.专职从事菌种分类、保藏及癌细胞培养、分析等工作; 4.专职从事力学大炮、风洞和爆炸等试验工作;

5.专职从事高功率激光、大功率微波源等新技术的研究工作; 6.专职从事与上述危及身体健康程度等效的其他工作。 (三)三类保健津贴标准:每人每月260元

1.科研工作中,经常使用中毒以上化学药品或大量使用低毒化学药品的工作;

2.专职从事实验动物饲养的工作; 3.专职从事药材加工等粉尘严重的工作; 4.专职运送放射性同位素的工作; 5.动植物分类和标本管理的工作;

6.从事与上述危及身体健康程度等效的其他工作。 三、发放办法

(一)同时兼做两类以上工作的人员,只能享受其中较高类别的保健津贴待遇。

(二)享受保健津贴人员工作变动后,津贴标准应及时调整或取消,调离本单位时保健津贴不随工资关系转移。

(三)短期或临时参加上述工作的人员,根据实际接触情况享受相应类别的津贴,具体金额按照应享受保健津贴类别的标准

2

和工作人员实际接触天数折算发放。

(四)保健津贴应随工作人员工资、通过ARP薪酬系统发放。

四、所需经费

发放保健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列支。 五、组织实施

(一)保健津贴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综合性、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扩大津贴发放的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津贴发放的标准。

(二)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学科和科研特点,组成专门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分工,建立严格规范的保健津贴管理和审定机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或方案,并报人事局备案后实施。

(三)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清理规范现行保健津贴的执行范围,重新审定享受保健津贴的人员、类别和标准,组织实施好本单位保健津贴的调整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六、其他

(一)各单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项目聘用、博士后等编制外工作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列支,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制定。

(二)本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980年《中国科

3

学院 财政部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80〕科发人字0601号〔80〕财事字133号〔80〕劳总薪字107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实施保健食品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92〕科发人字0279号)同时废止。

(三)本办法由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的工作类别参照标准 2.化学药品和放射性物质毒害性分类参考

4

附件1

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的工作类别参照标准

一、一类保健津贴的工作类别 (一)非放射性工作

1.专职从事强致癌物质研究和监测工作

2.专职从事有机及高分子合成工作(经常接触使用剧毒物质)

3.专职从事化学化工研究和生产工作,经常接触使用剧毒物质或强致癌物质

4.力学的爆破洞及电孤风洞试验 5.竖炉炼元素磷 6.专职有氰电镀工作

7.石英玻璃及封接含汞或其它含毒系统的玻璃吹制工作 8.半导体气相、液相砷外延 9.煤气生产工作 10.离子注入机掺杂工作

11.熔特种玻璃及配料工作(内含稀有元素或其它有毒成份) 12.氧化铍开放性热加工工作 13.从事高能量大功率激光器的研制 14.激光12#装置现场研究实验

5

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管理办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2号)的规定,为做好我院工作人员健康保健工作,现就我院工作人员保健津贴调整规定如下。一、执行范围凡专职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或直接接触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有害人体健康的生物制品,或在高温、高压、高磁、高噪声、高粉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c4c9637du3h0qq02ukg7f1wl0k4bu01504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