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疗质量相关指标
医疗质量指标部分,共有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24个(国家监测指标10个),其中定量指标22个,定性指标2个。(一)功能定位(指标1-7)1.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比值(X:1)【指标定义】
考核年度门诊患者人次数与同期出院患者人次数之比。【计算方法】
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门诊患者人次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次数
【指标说明】
(1)分子1:门诊患者人次数仅以门诊挂号数统计,不包括急诊患者、健康体检者。
(2)分母:出院患者人次数是指出院人数,即考核年度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2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1参阅《2018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2统计界定原则是(1)“死亡”包括已办住院手续后死亡者、未办理住院手续而实际上已收容入院的死亡者。(2)“其他”人数指正常分娩和未产出院者、未治和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者、无并发症的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出院者。5【指标意义】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等文件精神,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动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城市三级综合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比逐步降低。【指标导向】监测比较。【指标来源】医院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
62.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人次【指标定义】
考核年度三级公立医院向二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下转的患者人次数,包括门急诊、住院患者。【计算方法】
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下转患者人次数+住院下转患者人次数
【指标说明】
(1)考核三级公立医院向医联体3内的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下转患者情况。
(2)门急诊下转患者包括医联体患者登记系统中,三级医院向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下转的患者。
(3)住院下转患者包括病案首页在“离院方式”选项中,填写“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代码为3)的出院患者,及住院信息系统中查阅到的下转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出院患者。
3医联体:是指由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协作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目前医联体主要有四种组织模式:一是医疗集团,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二是医疗共同体,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三是专科联盟,医疗机构之间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形成联合体。四是远程医疗协作网,由牵头单位与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7(4)门急诊和住院下转患者人次数累加求和为医院下转患者人次数,不包括出院患者在下级医院门诊复查以及三级医院间相互转诊的人次数。【指标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中首次提出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一系列文件中提出,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稳定期和恢复期康复以及慢性病护理等服务。2017年,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2020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三级医院应当根据功能定位,重点收治疑难复杂疾病和疾病的急性期患者,将适宜患者向下转诊,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8【指标导向】逐步提高。【指标来源】医院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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