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的规划范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企业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企业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企业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企业实力和提高精力效益。
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企业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企业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企业利益,对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省、市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二、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质量检验员,认真开展质量检验工作。
三、健全进厂、过程检验和竣工出厂检验制度,严格实行自检、检验制度。杜绝使用“无厂名、无产地、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
和假冒伪劣产品维修机动车。
四、实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保证期制度和汽车维修质量返修制度,质量保证期;汽车大修和总成大修为3个月或行使2万公里,二级维护为30天或5000公里,一级维护为10天或2000公里。 五、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机动车维修车辆台账和技术档案,并严格按规定签发出厂合格证。
六、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服务宗旨,定期对维修工开展教育质量和质量各种服务活动,并及时掌握质量反馈信息。
七、自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维修经营活动的检查以及维修质量的监督。 一、适用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均应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二、 质量使用期
(一)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 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 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三)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四)机动车维护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应从返修竣工出厂之日起从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三、技术要求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