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综合防范。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抓好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等环节,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保障,谁保障谁处置,谁处置谁报告”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有效履行保障和应对网络与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职责。
(三)迅速处置,事后整改。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事后要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形成长效机制,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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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确认是否达到应急情况标准;视情况严重程度,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技术保障、办税服务厅涉税业务应急处理、发布税收征管信息、涉税舆情监控与处理等事项。
三、事件分级
根据信息安全事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税务系统信息安全事件可划分为5个等级,其中1级危害程度最高,5级危害程度最低,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描述如下:
1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灾难性安全事件。造成税务信息系统的业务瘫痪、对税务系统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灾难性的影响或危害。
2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特别重大安全事件。造成税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停顿、对税务系统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极其严重的影响或危害。
3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重大安全事件。造成税务信息系统的业务中断、影响系统效率、对税务系统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较为严重的影响或危害。
4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较大安全事件。造成税务信息系统的业务短暂停顿但可立即修复、对税务系统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一定的影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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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
5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一般安全事件。造成税务信息系统的效率受到轻微影响、对税务系统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基本不影响或危害极小。
3级和3级以上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统称为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事件发现、初判和上报
对于初判为4级和4级以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填写《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报告表》。重大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二)启动应急预案
当发生网络安全与信息系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若影响到业务正常开展,由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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