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建筑装修、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签署、履行本协议的资格与能力。
2.乙方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建筑材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签署、履行本协议的资格与能力。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就成都金融广场豪雅酒店和南充东方花园酒店装修工程领域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
提升合作各方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合作各方未来的市场扩张战略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为合作各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条 合作内容
2.1 甲方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或所属控股、
参股等关联公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
2.2 乙方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意为甲方或其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提供供货支持。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或其所属控股、参股公司对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之供货合同、协议,有权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后终止,但应按实际履行的金额、期限结算本金、利息等。
3.2 甲方每6个月或应乙方要求,向乙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其金额、期限不低于乙方向甲方或其所属控股、参股等关联公司融资的金额、期限。
3.3 乙方应对甲方或其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公司的融资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或信托委托贷款等。 第四条 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3.1 甲方向乙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A 甲方所属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在建项目(成都金融广场豪雅酒店和南充东方花园酒店装修工程)业已取得业主的所有相关权证、批复;
B 甲方向乙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真实、有效,且同意乙方以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融资;
C 甲方持有乙方的商业承兑汇票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形下不得要求乙方承兑且不得通过金融机构贴现、背书等处臵,该等保证同样适用于甲方所属控股、参股等关联公司;
D 甲方对于其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对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的融资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3.2 乙方向甲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A 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之保证、抵(质)押前提下,自愿为甲方或甲方所属控股、参股等关联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B 乙方向甲方或其所属控股、参股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真实、有效。 第五条 合作期限
自2012年5月 日始至2013年5月 日止。合作期限届满, 未经一方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壹 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金额向乙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或该商业承兑汇票无法融资的,则每日按逾期商业承兑汇票之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
6.2甲方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将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背书等处臵的,甲方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应返还贴现金额,并自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之日起每日按贴现金额1%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
6.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或其控股、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因银行有关商业承兑汇票
规定变化致乙方无法提供融资支持的除外。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还是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7.2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确认。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8.2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8.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8.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盖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天津市河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