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的记载,是计算薪酬和兑现奖惩的基本依据。为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严肃公司的劳动纪律,规范员工的出勤行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第三条、作息时间:
公司管理总部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周六上午上班,具体作息时间是:
内勤: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业务:上午10:00—12:00 下午1:30—6:30
各专柜、专卖店的作息时间以所在商场的作息时间为准,未在商场的临街专卖店按当地商业作息时间惯例安排。
第四条、上下班:第(一)款、公司以打卡的形式记载员工的考勤。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 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视为未加班。
第(二)款、严禁代打卡或打连卡,否则视为无效卡。代打卡及打卡作弊者除作旷工处理外,还将对代打卡双方依据《员工奖罚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三)款、打卡记录作为统计出勤,结算薪金的原始凭证,相关人员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核对并公示考勤记录。
第(四)款、因特殊情况误打卡者: 第1项、需按规定填写签卡证明。 第2项、让其专柜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字证明。 第3项、正常情况下,三天内签卡有效,超过三天不予签卡(限总部,促销员签卡按所在商场制度办理)。
第4项、公司总部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报请副总签卡,店面的由店长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提交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签卡(限深圳区域,外地由办事处、专柜负责人监督记录考勤),其他人员无权签卡。
第5项、有事外出未打卡者,总部需本人带上外出申请单(需有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到人事行政部签卡;店面的需提交外出申请单(需有店长/部门负责人签字)由人事行政部签卡(限深圳区域,外地由专柜负责人监督记录考勤)(限总部,促销员签卡按所在商场制度办理)。
第6项、若未签卡或其它人签卡一律按旷工处理。 签卡流程图:
填写签卡凭证
人事行政部提报副总签卡
第(五)款、员工每月总计三次当天迟到在5分钟(含)以内者,不计扣工资;超过三次者,每天迟到1--10分钟(含)者,扣工资10.00元;每天迟到10--20分钟(含)者,扣工资20.00元;每天迟到20--30分钟(含)者,扣工资30.00元;每天迟到超过半小时,而不足1小时者,扣日工资的50%;超过1小时而不足2小时者扣1日工资,超过2小时(含)以上者按旷工1日论处。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按迟到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款、考勤扣款只扣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含加班工资>、职务津贴)、绩效工资四项(详见薪酬管理制度),即按月工资中此四项的总和除以满勤天数即为考勤扣款日工资总额。
第(七)款、全勤奖包含在绩效工资之中
第(八)款、计算工资时以当月的满勤天数加上法定节假日总和为基准,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加法定节假日为其计算当月实发工资的实际天数。
第(九)款、公司人员外出公务: 第1项、公司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公务均需履行相关手续,填写并报批《外出申请单》。不履行手续或履行手续不全的,以旷工论处。
第2项、员工外出公务须由其直属上级签名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签字备案。直属上级不在公司的,可以电话请示批准,待直属上级返回后及时补签。 第3项、对外出公务员工进行双向跟踪管理,即外出公务人员务必按要求填写《外出人员申请单》,注明外出时间、外出事由。若到公司所属专柜,则须经所到专柜当班负责人在《外出人员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到店时间和离店时间。到外单位办事的,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第4项、若发现有部门员工之间,或与专柜员工联合作弊、捏造外出公务事由的,参与作弊人员均按旷工论处。 第5项、流程图:
直属上级签注意填写外出人员申请单 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
第(九)款、专柜员工外出公务:第1项、外出人员填写《卖场人员外出申请单》,注明外出时间和外出事由。
第2项、交专柜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存档,每月提交公司人事行政部查验。 第5项、流程图:
第五条、加班及调休:
员工加班视具体工作情况而定,加班工资已包含在岗位工资之中,每个员工均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部门安排的加班并由公司合理安排调休;的确不能调休的由公司另行界定。 普通员工加班及调休均需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外地专柜由办事处负责人及专柜负责人批准);专柜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及总部所有员工的申请须由副总批准;
专柜员工互相顶班须经专柜负责人同意并报办事处及部门负责人备查。 第六条、请假、休假、放假:
第(一)款、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需请假或休年假均需履行请假/休假手续,其审批流程是: 第1项、总部员工及专柜负责人请假:
Ⅰ、由请假人提出请假要求,填写\假期申请表\,注明请假起止时间及原因并签名。Ⅱ、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直属上级审批。Ⅲ、两天(含两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报副总审批。
第2项、专柜员工请假:
Ⅰ、由请假人提出请假要求,填写\假期申请表\,注明请假起止时间及原因并签名。Ⅱ、一天以内(含一天)由专柜负责人批准并存档以备公司人事行政部每月查验。Ⅲ、
提交人事行政部查验 专柜组负责人签注意见并留存 填写《人员外出申请单》 人事行政部留查 副总签注意见 两天(含两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Ⅳ、三天以上(含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报副总审批。
第(二)款、年假规定:服务满一年----二年享受带薪年假三天;服务满三年----五年享受带薪年假五天;服务满六年及其以上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假七天。年假当年有效,在农历春节后至公历9月30日前必须修完,逾期作废,不得累计。
带薪年假均为实际工资总额(含实际的绩效考核工资,详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款、假期批准后请假人将获批的请假条交人事行政部存查。 第(四)款、病假须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五)款、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处理。产假须提供正规医院的真实有效的怀孕医学证明书、相关定期检查诊断书,以及真实有效的准生证。
第(六)款、员工在法定假日及公休日之外的放假期,以及上述产假、病假期间均只发放
基础工资。 第七条、旷工:
员工一月内旷工半天(四小时)扣2日工资;员工一月内旷工1日扣3日工资;旷工3日扣半个月工资;旷工3日以上(含)按自动离职处理。不按规定请假者按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