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
含义:即无产阶级的人权要求,是由无产积极的阶级地位所决定的,是随着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增强而不断明确的,也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不断丰富的。 特征1、人权主体的普遍性 2、人权内容的广泛性 3、公平性
4、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性
5、人权标准的原则性与宽裕性的统一 6、国际性
第二节 法对人权的保护 一、人权的国内法保护 (1)宪政保障 (2)立法保护 (3)行政保护 (4)司法救济
二、人权的国际法保护
1、国家加入公约承担保护人权义务
2、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机构负有调查、监督人权问题及其解决情况的职责
第二十三章
第一节法与政治的基本关系 一、政治的概念
为了维护或反对现行国家政权而进行的, 处理阶级关系、政党关系、 民族关系、 国家关系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关系的活动。 二、法与政治的关系
1、法直接受政治的制约,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政治现实, 就有什么样的法, 法随着政治制度和政治现实的变化而变化
2、法律有其相对独立性,法对于政治的功能乃是不容磨砂的客观存在。 三、法对政治的功能 1、协调政治关系 2、规范政治行为 3、促进政治发展 4、解决政治问题
第二节法与国家的基本关系 一、国家的概念
指政权和行使政权的机构体系,是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和官僚集团组成的一套机构,是来自社会又凌驾社会之上的特殊公共权利。 二、法与国家的关系
(1)法离不开国家
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依靠的是国家的力量,法律的立、改、废○ 离不开国家行为
2法的形式受国家形式的影响 。
3国家是法律规则和原则的直接的、实际的渊源 ○ (2)国家不能无法而治
1法是组建国家机构的有效工具 ○
2国家通过法建构起对社会的管理性权力体系 ○ 3国家通过法实现其职能 ○
4国家通过法确立其对社会统治的权威和效力 ○
5国家通过法建构和完善相关国家制度,推进社会变革和发展 ○ 第三节 执政党政策与法律
一、政党政策的层次性:总政策、基本政策、具体政策
政党政策:是指一定的政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为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和实现特定的任务而规定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等行动准则的统称。 二、政策和法律的关系 (一)政策对法的作用
(1)党的政策是制定法律的基本依据 (2)实施法律不能脱离党的政策指导 (3)无法情况,可按党的政策办事 (二)法对政策的作用
(1)法律以国家意志的属性保证政策的实现 (2)法律以国家强制的属性保证政策的实现 (3)法律以国家规范的属性保证政策的实现 第四节 法与民主
一、民主的含义:广义的,泛指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实行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进行决定的社会活动机制。狭义,主要指国家制度层面的民主。 二、民主的性质 :阶级性、历史性、手段性与目的性 三、民主是法治的基础 1、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
2、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法治的性质和内容 四、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1、民主成果必须经法治确认和巩固
2、民主只有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才能成为一种可以操作的制度。
第二十四章
第一节法与生产方式 一、法与生产关系
1、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 2、法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 二、法与生产力 第二节法与市场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活动中的作用
1.保障作用2.引导作用3.服务作用4.规制作用 第三节法与经济体制改革(新)
一、经济体制改革是历史必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 二、法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1、为改革开放创造稳定政治环境 2、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秩序
3、保障和改进改革开放的国内外环境
4、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亿万人民参与改革开放 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6、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加大法制改革的力度,制定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把改革纳入法制的轨道,用法律引导和规范改革,用法律确认和巩固改革的成果。
第四节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新)
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立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执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1、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为全体社会成员他提供大致相当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使政府职能由注重促进经济总量向注重人的发展和经济质量转变,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更为广泛的社会动力
2、政府要转变经济管理职能,从各种形式的市场参与者角色中淡出,重点转向再分配关系、城乡和趋于平衡等市场顾及不到的领域,或公共产品的提供、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等市场失灵的领域。
3、要完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把节能降耗减排等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中,不在意再以 GDP 作为评价标准。
4、要通过规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关系, 建立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制度和问责制度, 消弱基层政府为获得财政收入不顾一切追求 GDP 的动机,以提高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执行力。 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司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1.矛盾交织使案件数量上升,考验应对诉讼高峰的能力 2.随着重点工作的推开,考验处理新型疑难案件和大要案能力 3.纠纷涉及多种因素,考验法院协调各部门共同解决纠纷的能力 4.矛盾冲突,考验把握裁判标准和平衡利益冲突的能力 5.发展中的新情况无法可依,考验创造性适用法律的能力
第二十五章
第一节 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新) 一、文化的概念
人类在长期历史事件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现象和制度现象的综合。 特性:复合性,民族性,历史性,传递性 二、法与文化的相互作用 (一)文化对法的决定作用
1.法所反映的是社会中居支配地位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要求 2.法律所包含的基本价值标准,是社会中居主导地位的价值标准 3.法律规则通常是社会中通行的重要规则的重述 4.社会中亚文化对法也有重要影响 (二)法对文化的作用 1.法律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 2.法律强化主文化的价值准则 3.法律强化社会主文化的行为模式 第二节 法与道德 一、道德的概念
道德: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规范总和。
1物质制约性和历史性○2阶级性○3民族性○4人类共 道德的属性:○ 同性
二、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一)联系 (1)纵的联系
①都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都为经济基础服务。
②都受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影响,并为之服务。 ③社会阶级本质和服务方向相同,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一致。 (2)横的联系
①互相渗透:法贯穿道德精神,许多规范是根据道德原则制定;道德许多内容是从法律中汲取。
②互相制约:道德通过对法的公正性评价,保持法的伦理方向;法通过立法和司法,促使道德的规范。
③互相保障:法之禁为道之禁,法之扬为道之扬。 (二)区别
(1)表现形式:法——“国家意志”,宪法、法律、法规、决议、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道德——“社会意志”,政治道德、职业道德、社会舆论、社会公约
(2)违反后果:法——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明确规定的制裁 道德——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3)调整方式:法——确定权利义务,建立法律关系,权利本位道德——指出义务,建立道德关系,义务本位
(4)调整对象:法——外部行为 道德——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
(5)体系结构:法——横向:并列的法律部门;纵向:不同效力层次的规范;纵横交叉:各种法律制度
道德——个别的道德规范
三、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为道德建设提供政治、经济基础,
2,社会主义法是批判剥削阶级道德,传播新道德,用新道德改造旧社会、塑造人的强大制度力量
3,社会主义法把道德原则具体化。 (二)社会主义道德对法的作用 1.法在内容上受道德的影响,
2.道德实践,保证法作用的发挥和补充其作用的不足 3.道德实践方式也影响着法律调整方式的选择。 第三节法与宗教
我国在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的原则和内容
1.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3. 各宗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 4. 国家机关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第四节法律文化 一、法律文化的概念
法律文化: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作用的基础上,国家政权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人们对法律现象的态度的复合有机体。 二、法律文化的构成与作用 (一)构成
(1)制度性法律文化:法律规范、法律制度
(2)观念形态法律文化:法律学说、法律价值观、法律信念、法律心理、法律习惯 ①认知结构:感性知识、理性知识
②评价结构:对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等的价值评价 ③心态结构:关于法律的情感 ④行模结构:模式化的法律行为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