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GSP认证需准备材
料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4
培训内容
GSP认证需准备材料
一、人员:
1. 二、三级零售连锁门店的,应配备2名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或调剂工作经历并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或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本科毕业满一年、专科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五年的医药专业人员(在乡镇以下可为药士)。
2. 经营中药饮片的,还应当配备至少1名中药专业的执业药师或中药师,或中药、中医专业的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负责相关审方、复核及中药饮片调剂等工作(在乡镇以下可为中药士)。
3.三级药店企业负责人应为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二、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
对所有药店(包括换证药店)除按《吉安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吉食药监流〔2013〕1号)的要求配备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外,还都应配备阴凉陈列柜。三级药店(含连锁门店)须设20平米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药品。 三、其它:
1.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技术职称证明,若为执业药师须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需注册在本企业)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原岗位任职证明。 四、门店:
1. 驻店药师需在验收现场
2. 药师健康证(体检今年)及药师证件 3. 各类标志牌、标示:
(1) 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中药饮片区、待验区、不合
格品区牌
(2) 24小时服务窗口
(3) 药监、工商、物价监督电话公示牌、服务公约告示
牌。
(4) 驻店药师公示牌
(5) 中药饮片柜药品名称标示
(6) 待验区用黄色线划分区域,并有地脚架;不合格品区
用红色线划分区域。 4. 设施、设备: (1) 空调 (2) 温湿度计
(3) 电脑:安装系统,与总部相连,数据能够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