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等处理。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办公等禁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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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罚款等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储存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董官屯镇中心小学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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