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条例
1、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才可以上岗,上岗前必须经过部门主管确认(培训、考核及确
认记录可以使用电子版),考核内容必须包括缝头、推车、卷装机使用、危险操作位识别、危险化学品识别、消防、安全防护等内容
2、上岗和转岗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工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部门来车间学习或协助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都
必须经过相应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才算合格,合格后发安全合格证,并经部门经理确认才可以转岗、学习、协助工作,考核有效期半年。
3、试用工及外部门人员都不可以单独操作任何机台,须有熟练操作工或操作班长在场方可练习操作或操作。 4、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他人工作场地,更不得擅自开/停他人机器或改动他人的机器参数。 5、未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进入配电房、煤气房、锅炉间等; 6、操作工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包括无根凉鞋)、打赤脚、赤膊;开机时,上衣尽可能扎入腰带,长袖口须
扣好,不准留长发、戴围巾、挂厂牌,以防被开机器带入。 7、在工作场所不准放置与工作无关物件,严禁带火种进入厂区。
8、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清洁时如果有可扬起灰尘、花毛必须戴口罩
? 接触有腐蚀性次氯酸钠、双氧水、烧碱、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甲酸、醋酸、硝酸银前必须戴好
橡胶手套;
? 称荧光粉必须戴好防尘口罩;
? 倒酸液(甲酸、醋酸)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 如果遇到加工过程出现较大噪音需要戴好耳塞;
? 化料工、丝光机配碱人员、练漂机配料人员作业时要穿防滑水鞋;
? 用完的空酸桶要放在指定的地方放置,不能到处乱放,然后由专门人员进行处理; ? 使用吊机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斜吊、超载、吊机下方严禁站人。
9、不得在车间接电源线,不准拆装电气设备、水冲洗或溅水到电器马达和开关上,不准用湿手开启电源;电
柜周围50CM以内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10、拉缝头机时必须将缝头电线放在缝头机废布箱中,严禁拖地,缝头机插头、电源线定期由原动部专人检
查,不合要求严禁使用。
11、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必要时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水管等器材后要及时联系班长处理,班长上报车间安
全管理人员联系保卫科补充灭火剂。
12、行人地面不得留有浆料、积水,地面冲洗后须扫除积水,以防行人滑倒; 13、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
14、推布车使用时要保证“手不放箱角,脚不近轮盘”,推车转弯时要慢速,车辆未停时不准放手;发现布
车损坏不准使用,并送到车间保全处修理;拉卷装架时要慢速且左右看,遇到转弯时要先停下看是否前方有人,确认前方无人后方能拉卷。
15、拉叉车时,要严格预防将手和脚伸到货叉下面,防止被叉车轮压伤。
16、开机前必须打铃,听到回铃才开机;遇到紧急故障或意外,立即按”急停”按钮并及时联系处理。 17、严禁在机器运转时接近机器各部位的压力点或运动件(包括轧辊、吸边器、布铗、针板等),加工中严禁
在压点前或安全挡辊安全警示线之内剥卷边等任何作业;对于卷装需用手感应布时只能在出轧点处或距入轧点90弧度以外进行操作。
18、退浆机等高温水洗箱在必须开启时应避开出汽口,以防蒸汽烫伤。
19、丝光机用手拉布铗中的纱线或布条时,车速必须调整到30M/MIN以下;严禁在开机的情况下站在布铗上
面进行任何操作。
20、处理故障或机台穿导布时都不可以站在活络的辊筒上,以防跌倒。
21、攀高作业超过2米时,须有105CM以上的安全防护栏或系好安全带,以防不慎坠落;并须有另一人在场。
22、不得单独在高温环境(超过40度)中作业。
23、机器发生故障,在调试或修理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使机器停止转动并挂”警告牌”修理(任何人不得擅动
挂有”警告牌”机台)。必须两人以上才可以进行操作,切记不可一个单独操作。 24、在车间电焊必须征得车间和公司消防负责人同意,并做好防护措施。 25、下列行为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并报部门安全负责人审批确认:
1) 攀高2米以上且无安全防护栏时; 2) 攀上烧碱等危险化学品罐时; 3) 进入R-箱等密封容器时.
如发现对以上情况未按要求操作者,将给予辞退处理。
26、车间员工有权监督车间内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当班班长处理;
27、每个当班班长为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在生产过程中隐患存在或出现工伤,当班班长有权停止生
产,并及时上报车间安全主任和部门负责人。
28、发生安全事故后,除必要的救护工作外,不得破坏现场。
29、违反第1到21条者给予10--50分/次处罚,违反第22--24条或者开机时在入轧点前作业者将给予辞退
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另追加责任。 30、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处理如下:
轻微事故(指只有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千元的事故) ,扣20分/次,并给予书面警告; 一般事故(指轻伤较严重,或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千元但小于1万元的事故),扣100分/次,并给予书
面警告,并上报公司安委会;
严重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大于等于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扣200分/次,并
给予书面警告,并上报公司安委会;
重大事故(工指一次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大于等于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的事故),给予解雇,
构成违法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大于等于100万元的事故),给予解雇,构
成违法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31、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责任人处理如下:
间接责任人包括组长、班长、直接主管和车间主任、车间安全主任,部门经理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轻微事故:组长口头警告、班长书面警告;
一般事故:组长书面警告、班长扣除当月奖励100分并书面警告;
严重事故:组长扣除当月奖励100分、班长扣除当月奖励200分、车间安全主任扣除当月奖励500分、
车间主任/经理扣除全年年终奖励并全部书面警告;
重大事故:组长、班长、安全主任全部解雇、车间主任/经理书面警告、扣除全年年终绩效奖金、降职或
撤职;
特大事故:组长、班长、安全主任、车间主任、经理全部解雇。
染色工艺组化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强腐蚀类
浓硫酸: 使用的为98%浓硫酸,特强腐蚀性.使用前必须佩带防护眼镜和长袖橡胶手套,为了防止瓶罐打翻倒地和硫酸飞溅,需要在通风橱中进行稀释.稀释时,应将一定量的浓硫酸慢慢地倒入盛有一定量的水中,并慢慢的搅拌溶液,使热量散发和溶液温度分布均匀,防止局部沸腾而飞溅伤人.当硫酸不小心溅到皮肤上,应先用干抹布将硫酸檫掉,然后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纯碱(NA2CO3)或小苏打(NAHCO3)涂抹在受伤的皮肤上保持一会儿后,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如果烧伤严重,则尽快去医务室处理.
硫酸: 6N的硫酸,有腐蚀性,使用前应带手套.防止打翻盛有溶液的瓶及溶液飞溅到眼\\脸和皮肤上. 如果不小心导致溶液飞溅到皮肤上,应该先用干抹布檫干,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浓盐酸: 使用的为37%的发烟盐酸,特强腐蚀性.使用前必须佩带防护眼镜和长袖橡胶手套,为了防止瓶罐打翻倒地和盐酸飞溅,及挥发的盐酸刺激呼吸道,应在通风橱中进行稀释. 稀释时,应将一定量的浓盐酸慢慢地倒入盛有一定量的水中,并慢慢的搅拌溶液.当浓盐酸不小心溅到皮肤上,应先用干抹布将盐酸檫掉,然后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纯碱(NA2CO3)或小苏打(NAHCO3)涂抹在受伤的皮肤上保持一会儿,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干净.
高锰酸钾: 后整理工艺组用的为分析纯.具有强的氧化性.使用时,应带橡胶手套.如果不小心沾在皮肤上,应先用湿抹布将高锰酸钾擦掉,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然后用5%的草酸溶液擦洗皮肤上的”黑印”,最后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干净.
液碱(NaOH):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或烟雾会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与NaOH
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遇酸起中和反应 ,生产盐和水。滴加稀盐酸 NaOH+HCl==NaCl+H2O
一、危险特性:该品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具有强腐蚀性。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必要时佩带防毒口罩。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涂上3%-5%的硼酸溶液。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3%硼酸溶液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应尽快用蛋白质之类的东西清洗干净口中毒物,如牛奶、酸奶等奶质物品。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口服稀释的醋或柠檬汁,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砂土、二氧化碳灭火器。 毒性类:
草酸:又叫乙二酸,为白色晶体,毒性很大.一次服用1G可以致死.因此,使用时应防止不小心弄到口中,同时应带手套,用完后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
荧光增白剂:现用的荧光增白剂有AS-150 BBU MST PS-1四种.都有毒,使用时应带橡胶手套,用完后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
染料:包括直接染料和克立登染料,都有一定的毒性.使用时应防止误入口中,使用时应带手套,用完后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干净. 一般防护类
纯碱 小苏打 草酸钠 海波 四硼酸钠 碘化钾 指示剂 柔软剂 渗透剂 防滑剂 磷酸二氢钠
这些化学品,腐蚀性和毒性比很低,使用时只要一般防护就可以做到安全生产,用完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