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本知识
(2024年8月17日)
根据集训安排,今天上午由我利用半天的时间,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探讨一下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的基本知识。(转到地方工
作后,我也是刚接触党政机关公文写作,也是初学者,特别是参加这次集训的同志中,有不少是老机关了,对公文的写作与处理已是轻车熟路,所以讲得不对的地方,诚请批评指正)。关于公文写作的基本知识问题,
我想与大家一起,共同讨论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公文的概念、种类和分类
一、公文的概念 (一)释义
广义的公文: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所使用的书面材料的总称。
次广义公文:特指法定公文,即由我国的党、政、军等首脑机关以“公文处理办法”的形式规定的,用于各自行使职能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书面材料,因此,有党的公文、行政公文、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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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之分。
狭义的公文:仅指法定公文中的党政机关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二)公文特点:(1)法定的权威性;(2)明确的效用性;(3)格式的规范性;(4)作者的特定性。
(三)相关行政法规
1.国务院以国发〔2000〕23号印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0年8月24日)。共9章57条,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办发〔2012〕14 号,2012年4月16日)。该《条例》第42条决定,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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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二、公文的种类
(一)种类:共分以下15种: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例:《中共盘锦市委关于表彰2014年度十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决定》)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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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法占用耕地的通告》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例:《关于印发〈盘锦市国土资源局考勤制度〉的通知》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例:《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关于3月份考勤情况的通报》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例:《 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申请建设用地指标的请示》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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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种类的新旧对比
与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相对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1.减少了3个文种
原《条例》规定的公文共有14个文种,原《办法》规定的公文共有13个文种。“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这9个文种,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都使用; “决议”、“指示”、 “公报”、“条例”、“规定”这5个文种,只有党的机关使用,行政机关不使用;“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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