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包清工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普陀区市政配套办办公楼、食堂 2. 工程地点: 真北路2072号 3. 结构类型: 框架 4. 结构层数: 地下一层、地上三层 5. 建筑面积: 3378㎡ 二、 承包方式:包清工、包小材料及小型工具、包安全。
三、 在施工中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服从监理及建设单位
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按期保质完成。乙方负责人也是现场安全员,在工地乙方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 承包范围:
1.木工:本工程内及图纸内所有结构现浇砼(包括扶手、栏板、
女儿墙、檐沟、水箱、构造柱、圈梁、压顶、腰线、窗台、雨蓬、空调板、导墙等)的配模、支模、上油、拆模、铁钉拔除、清理模板、所有预制、预埋、预留洞、构件模壳制作;支模螺杆、止水螺杆的焊制;锯木砖、刷
油;炸模处砼凿除、修理;室外总体(道路、化粪池、隔油池、下水道)配模、支模、刷油、拆模;止水螺杆木垫块凿除、止水螺杆割除;马牙槎拆模后清理、斩砼;下基础临时跑道搭拆;配合弹线、找平(此人为木工工长);施工场地内及场地外50米以内的材料搬运;方木、模板、钢管、扣件的卸料、整理归类;旧模板方木铁钉拔除、整理堆放;井架进料平台铺设、拆除;木工班组各道工序落手清工作必须做好;木工班组不再产生其他零星点工。
2.钢筋:本工程内及图纸内所有钢筋工作量,以及规范规定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包括钢筋翻样、制作、绑扎、焊接、自理帮扎铁丝、钢材的装卸,做好成品材挂牌整齐堆放工作;施工现场钢材的整理、堆放;施工后的落手清工作;预制构件、预埋件的配料、制作,做好相应的预留洞、预埋件放置;各种插筋、钢筋拉直、构造柱筋制作、安装;砌体拉结筋制作;以及设计、修改后增加的工作量。
3.泥瓦工:本工程内及图纸内所有泥瓦工工作量。包括室内外土方回填、平整、夯实;垫层浇筑、结构砼浇捣、泵管接装、拆卸、归堆;所有砌块(砖)的砌筑;内外墙粉刷;各种预制砼构件的制作、养护、安装;导墙浇捣、砼浇水养护(安规范规定期限);砼护脚的清除、清理、楼层落手清工作;室外脚手架基础。水沟、钢筋垫块制作;电箱基础的砌筑、场地清理、班后落手清工作;砼炸模、涨模凿除后的修补,外墙螺杆洞修补,以及因泥瓦工人为造成炸涨模的一切善后处理工作,各种设备就位工作和基础工作;室外总体、围墙、道路场地硬化,雨、污水井砌筑;临时设施所有泥瓦工工作量,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各种验收、检查的清理;验收钢筋时铺设道路材料的回收清理归堆,工程内全部工程量。
五、 结算方式
木工按建筑面积50元/㎡,其中包含铁钉、铁丝。 钢筋工按15元/㎡,其中包含帮扎铁丝。压力焊不管大小1.5元/根。 泥瓦工按建筑面积65元/㎡。 六、 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文明施工,使本工程一次验收100%合格。达不到质量要求,则按总价的5%进行处罚。按图施工,在施工中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如局部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要求,而必须停工整改,为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处罚2000元/次。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且整改不力或无力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处罚5000元。工程质量以质监站及相关规范评定为准。 七、 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与总工期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劳动力,且必须保证本工种的施工进度不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使整个工程的工期不受延误。按总进度要求双方共同制定工期进展,如拖延工期按5000元/天处罚。当甲方发现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内部混乱或技术、施工力量不足而造成工程进度太慢,经甲方指出而无措施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乙方中途提出退场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按进度支付额的70%结算。 八、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不戴好安全帽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如不戴好安全帽上岗发现
一次罚款50元/人,戴安全帽不系帽带者罚20元/人。
2. 乙方进场后,乙方负责人首先必须到工地安全员处上交乙方
全体施工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件。 3. 每一位工人上岗前必须接收工地安全员及乙方班组长等的
安全教育,并签字确认后方准上岗作业,否则,发生任何事件均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
律,服从工地领导和安全员的指挥,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处罚金1000元/次。
5. 特殊工种(锯刨工、井架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电焊工等)
必须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作业,上岗证复印件必须交到安全员处。
6. 乙方人员故意损坏甲方财物,造成损失按原价二倍由乙方赔
偿。
九、 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40%支付工程款,伙食费甲方
垫付;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后,按95%支付工程款,余款半年后付清。 结算依据分为:
1. 地下室及土方回填完成付总价15% 2. 一层结构完成付总价5% 3. 二层结构完成付总价5% 4. 三层结构完成付总价5% 5. 屋面结构完成付总价5%
6. 食堂结构完成付总价10% 7. 墙体砌筑完成付总价10% 8. 墙体粉刷完成付总价10% 9. 室外总体完成付总价10% 10. 所有承包内工作结束100%付清
十、 机械、工具和劳防用品
1.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劳防用品如手套、雨衣、雨鞋等均由自己负责。
职工的操作证及居住证由乙方自己负责。
2. 机械除甲方提供井架、小斗车、搅拌机、振动棒、各楼层主电箱;其它设备机械乙方自备:如电钻、电焊机、电锯、电刨机、 太阳灯、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电焊机、切割机、切割片、钢筋剪刀、 墙线、动力和照明移动电箱(包括电缆线和灯管)、泥桶、铁铲、靠尺、刮尺、水平管等工具及其相应的附件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配备各工种工长,向甲方提供钢筋翻样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在本工程不发生任何点工,义务配合甲方各项活动。 十一、其他责职
1. 本工程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包给他人,如发现乙方转包、分
包,甲方可另行调动队伍,并且乙方要承担此事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提供乙方全体职工食宿方便(不提供夫妻住房),双层床必
须上下睡人,不允许上层床闲置、放物品。
3.乙方严禁在工地自备炊具做饭,不准使用电炒锅、电饭锅、电炉、
电磁炉、电水壶等,每发现一次,除没收用具外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