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颤血栓危险度评分与出血风险评估标准
心房颤动的临床分类
名称 临床特点 心律失常类型 治疗意义 初发房颤 有症状的(首次发可复发,也可不 作) 复发 不需要预防性抗心律失常 无症状的(首次发现) 药物治疗,除非症状严重 发生时间不明(首次发现) 阵发性房颤 持续时间< 7d(常反复发作 < 48h) 能自行终止 预防复发 控制心室率和必要时抗凝治疗 持续性房颤 持续时间> 7d 非自限性 反复发作 控制心室率和必要时抗凝和/或转复和预防性抗心律 失常药物治疗 永久性房颤 终止后又复发的 持续永久性 控制心室率和必不能终止的 没有转复愿望的 要的抗凝治疗 继发于急性心肌梗死、心脏手术、心肌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急性肺部病变等情况的房颤应区别考虑。因为这些情况下,控制房颤发作同时治疗基础疾病往往可以消除房颤发生。
2006美国卒中学会脑梗死一级预防指南---房颤血栓危险度评分(CHADS2评分):
危险因素 评分 充血性心衰(congestive heart failure) 1 高血压(hypertension) 1 年龄(age)>75岁 1 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 1 既往卒中(prior stroke)或TIA 2 总分 6 [CHADS2为充血性心衰(congestive heart failure),高血压(hypertension),年龄(age)>75岁,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既往卒中(prior stroke)或TIA的缩写]
CHADS评分≥2分是抗凝治疗的强适应证,而对于低危(1分)或者不能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可考虑应用阿司匹林。
需要注意的是,高龄(≥75岁)患者抗凝出血并发症较年轻者增加1倍,因此需要充分权衡获益/风险比。同时控制欠佳的高血压患者也应注意抗凝导致的出血并发症。
2010ESC房颤血栓危险度评分---CHA2DS2VASc评分:
危险因素 评分 心力衰竭/LVEF<40%(C) 1 高血压(H) 1 年龄>75岁(A) 2 糖尿病(D) 1 卒中/血栓形成(S) 2 血管性疾病(V) 1 年龄65~74岁(A) 1 女性(Sc) 1 总分 9 该评分系统将危险因素分为:主要危险因素和非主要危险因素两类。
年龄>75岁及卒中史作为房颤的主要危险因素,只要患者存在一个主要危险因素即作为卒中的高危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