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紧急医学
救援应急预案
一、 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本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金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四、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院长汪泓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县重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的启动
我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启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凡属启动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有关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卫生部门;根据需要请求上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
六、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主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救援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七、 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死亡病例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 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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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九、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配合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十、 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院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救援小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十一、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
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终止的信息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院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 附则
责任与奖励: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院办对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