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点执业医生聘用合同
篇一: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协议书 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管理办法通知》(内卫发[20XX]33号)的文件精神,为整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经双方共同商定,通过签订协议形式,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合作。双方为规范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管理,明晰双方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本单位医师 到乙方开展多点执业。 2.在双方签定期限内,乙方出具书面聘用证明以及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协议书或声明书;乙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在甲方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须在乙方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在乙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在甲方时一致。
4.在乙方执业期间,执业活动由乙方负责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出现的超范围执业的情况,应由乙方负责监督纠正
并通知甲方。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需明确医师在乙方的执业是以不影响在甲方的工作为前 提。
6. 进行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时,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该医师在乙方执业的情况。
7.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到期,续约事宜另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遇以下情况自动失效:
1.甲方不再续聘该医师(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不再续聘该医师(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协议不能履行的情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二〇一 年月日二〇一 年月 日
篇二:医师多点执业聘用协议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医院 医师多点执业聘用协议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西山区人民医院 法人代表:叶军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聘岗位: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聘期壹年。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和办公用品等。
(二)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出现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但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三)根据聘用岗位及相关技术需求,依法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及其它证件的。
(四)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相关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试用期内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二)试用期满后有意继续聘用者,需在试用期内积极
办理好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内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违约责任
此协议所列内容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聘用期满自愿续签者,经双方协商,在合同期满前壹月内办理续签手续。
注: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相应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各执一份。 聘用单位法人(签字): 年月 日 受聘人(签字): 年月 日 聘用单位(公章)
篇三:医师多点执业聘用协议(机构-个人) 医师多点执业聘用协议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受聘人姓名:
受聘岗位: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聘期 年。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和办公用品等。
(二)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出现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三)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乙方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及其它证件的,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相关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二)聘用期满后有意继续聘用者,需在聘用期内积极办理好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和登记手续,以利于续聘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