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台湾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制概论与实务运作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台湾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制概论与实务运作

摘要:数字版权时代,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有效运作可以降低权利人和使用人的交易成本。台湾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经过多次修改已逐步完善。使用报酬率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中处于较为核心的地位,台湾的集体管理组织采用与市场价格对接的方式,依据市场信息制定合理的使用报酬率。并应对集管组织进行有效监督,使其能正常运作。 关键词:著作权 知识产权 集体管理

一、集体管理团体的功能

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当利用人想要利用他人的著作时,理论上,应该直接和权利人接触并取得该著作的使用权。但实际上,利用人确定想要使用的著作后,首先他必须设法找到真正的权利人,并且告知权利人想要使用其著作,并表达欲取得授权使用的意愿。假设权利人对于利用人的询问有所回应,再经过几次来往协商,最后签约并支付使用报酬。然而过程往往比想象中复杂,利用人需要付出的时间和人力之多,可想而知。万一,发生权利人行方不明的情形,或权利人觉得时间宝贵,相较于使用费有限,而对于利用人的询问不予理会时,利用人也可能徒劳无功。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制度,其预期功能就在藉由\著作权集

体管理团体\的有效运作,降低权利人和利用人双方的交易成本。权利人授权给予专业集管团体,管理其权利及监督其著作的利用行为,透过集管集团与潜在的利用人进行授权协商,收取费用,并将取得的使用报酬分配给相关权利人[1]。集管团体还会为所有权利人汇整著作,推荐给予可能的利用人,增加著作的使用率。

更进一步思考,权利人监督其作品在本国利用,已经困难重重,更遑论监督其作品在国外被利用的情形;故而,如将其著作交由专业的集管团体来管理,除能全心投入创作更多新的作品外,并且得就其作品的本国或外国利用行为,获得使用报酬[2]。

相对于利用人而言,透过和集管团体的直接接洽谈判,可以省下寻找个别权利人及谈判授权的时间人力。例如广播公司每年播放的歌曲曲目高达上万首,如逐一寻找权利人,再授权付费使用,时间与行政成本就比权利人的著作价值为高,况且权利人不见得对授权的程序有所了解。此外,透过集管团体,利用人有机会使用到该团体所有管理的所有作品,大幅节省搜寻成本。

二、台湾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条例修法沿革 台湾虽早自民国17年(公元1928年)即制定著作权法,却直至公元1985年修正著作权法时,始赋予音乐著作权人成立中介团体的法源,惟当时成立的团体皆系依据「人民团

体法」成立的社团法人,相关音乐收费团体自戒严时期的一家至台湾解严后达十余家,却因著作权对权利人应享权利规定不明确,及各音乐收费团体实际组成份子复杂等因素,致使集管团体制度无法提供权利人完善协助。

历经社会各界多次要求,台湾直到1997年11月5日才公布施行《著作权中介团体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或旧法),明确规范集体管理团体的组织、运作及权利义务关系等事项,然而,本制度在台湾系第一次施行,不若其他先进国家已有数十年,甚至百年的历史,于实务上也产生若干问题。 诸如,多家相同性质团体授权关系复杂,使用报酬率审议制度的存废、著作财产权目录如何编造及提供,以及利用人使用清单制作的义务等,争议频生,其中又以使用报酬率问题最令人诟病。

因此,对于集管团体的管理法规全面检讨修正的舆论不断。爰自2006年起,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以下称智慧局)授命开始进行修法工作,并广泛搜集国外相关法制规定,及著作权集管团体、权利人、利用人及学者专家的意见。历经四年各方角力,且跨越两届立法委员任期,终于在2010年一月立法院三读通过《著作权法》与《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条例》修正案。本次2010年一月《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的修正重点如下:

(一)、将\著作权中介团体\修正为\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

\,\著作权中介业务\修正为\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同时修正\集管团体及集管业务\的定义,删除需同类著作的权利人始能组成同一集管团体的限制。

(二)、适度管制集管团体数量,增订集管团体设立的条件,于市场上的集管团体已足以发挥集体管理的功能时,就新申请设立的团体,著作权专责机关得不许可其设立。 (三)、删除禁止会员自行授权或另委托第三人代其授权的规定,由集管团体与会员依其章程或管理契约自行决定。也就是开放平行授权。

(四)、增订集管团体使用报酬率订定的参考因素。集管团体的使用报酬率订定或变更时,应公告并报请著作权专责机关备查,仅在利用人对其有异议时,得申请由著作权专责机关介入审议;在审议期间内,利用人得支付\暂付款\,其利用行为即得免除民、刑事侵权责任,于审议决定后,再按审议结果调整的。

(五)、基于集管团体自治及集管团体实务运作的需要,将管理费的使用报酬率或金额、使用报酬率等重要文件变更的程序,增列为集管团体章程应载明的事项。

(六)、为解决多元团体各自收费且计费方式不一所造成的不便,增订二个以上集管团体订定\共同使用报酬率\的规定,并应由其中一个集管团体向利用人收取(即为单一窗口)。

(七)、修正集管团体得以自己的名义为会员提起刑事诉讼者,限于专属授权或信托让与的情形。同时修正集管团体所管理著作财产权信息提供的方式,不强制集管团体应编造著作财产权目录及其格式,但就其管理著作财产权范围的相关信息,仍应应外界要求而提供。此外,修正利用人提供使用清单的义务得以契约排除。

(八)、修正利用人与集管团体已签订的授权契约,于授权契约期间内,会员退会后,利用人不须再另行支付使用报酬予该退会会员;该退会会员得向原集管团体请求分配使用报酬。

至此,台湾著作权集体管理迈向一个新的纪元。接下来,本文将就集管业务使用报酬率的订定与收费、使用报酬率争议处理,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等面向,分段说明详细内容。 三、集管团体使用报酬率订定、争议处理 (一)、事前审议回归市场机制

依旧法规定,集管团体对利用人收取使用报酬率的标准于订定时,或嗣后变更调高时,都应经主管机关提交\著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下称著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集管团体才能据此收取费用。然而,事前审议制度遭到集管集团的强烈反弹,认为主管机关介入市场机制。

市场机制强调买卖双方依据供需情况来决定价格,使用报酬率的订定若能透过集管团体与利用人协商、以市场\看不

台湾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制概论与实务运作

台湾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制概论与实务运作摘要:数字版权时代,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有效运作可以降低权利人和使用人的交易成本。台湾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经过多次修改已逐步完善。使用报酬率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中处于较为核心的地位,台湾的集体管理组织采用与市场价格对接的方式,依据市场信息制定合理的使用报酬率。并应对集管组织进行有效监督,使其能正常运作。关键词: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a7543kq9557eja0pqkz5136q5t3t4006w5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