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
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4年 12月 25
日
风险评估报告
1 总论
1.1 评估目的
分析矿井主要至灾风险因素,为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1.2 评估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重大危险源评价报告》等。
1.3 评估范围及内容
矿井井上下主要危害场所及隐蔽至灾因素。
1.4 评估程序
成立评估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
2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3 主要收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93号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29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549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 57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GB/T29639-201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2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 101号)、《煤矿安全规程》 (2011
版)、《矿山救护规程》 (2011版)、《山东省生产安全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6号)、《山东省煤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
制(修订)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
4 事故风险评估 4.1 危害因素分析
4.1.1 顶板事故危险描述
3( 3 上 )煤层直接顶板为细砂岩、粉砂岩和泥岩,厚
1.35 ~
17.32m,一般在 2~8 m之间。粉砂岩抗压强度为 17.0 ~ 35.1MPa, 细砂岩抗压强度为
67.6 ~173.9MPa,属较稳定~极稳定顶板;
泥岩则属于不稳定顶板。 3(3 上)煤层底板为泥岩、粉砂岩或砂 质泥岩,厚度一般 1~3m。据邻区张集井田资料,其抗压强度为
7.80 ~51.2MPa,属不坚固~坚固底板。矿井开采(包括初采、
初压、过地质构造带),冒顶、片帮伤人事故很难杜绝,特别是
深部开采, 矿压显现日趋严重, 目前支护手段仍然难以杜绝顶板
事故。
4.1.2 冲击地压事故危险描述
陈蛮庄矿开采煤层为 3 层煤, 3 煤层顶、底板主要由泥岩、
粉砂岩、细砂岩组成,局部有中砂岩和粗砂岩。根据我公司判定
为我矿 3 号煤层属于Ⅱ类, 为具有弱(偏无)冲击倾向性的煤层;
判定我矿 3 号煤层顶板岩层属于Ⅰ类,为无冲击倾向性的岩层。
我公司二采区的开采深度约为
-600 ~-890m,四采区的开采深度
为 -895 ~ -1200m,受开采深度大的影响,采区采动后,各种巷道 和采煤工作面的周围岩体内将发生应力重新分布, 若形成应力集中,在应力集中区域内有其他采掘活动影响时, 由于积聚弹性变
形能,当达到临界破坏条件时, 就可能发生冲击地压。 根据资料,我省多数矿井的开采深度达到 600m以下时,就会发生冲击地压,并且发生的频次和强度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大而增加;巷道交岔多,遗留煤柱多,形成多处支承压力叠加,容易发生冲击地压;
回采造成大面积悬顶, 支承压力高度集中叠加, 容易发生冲击地
压;采掘顺序对形成矿山压力的大小和分布有很大的关系, 回采工作面相向推进, 以及在回采工作面或煤柱中的支承压力带内掘进巷道,会使集中应力叠加而发生冲击地压,另外,若由于开采
顺序不当, 使相邻区段追逐回采, 采场形状不规则或留下待采煤柱等,也都会增大集中应力,造成发生冲击地压的条件;放炮产生震动,引起的动载荷, 一方面能使煤层中的应力迅速重新分布而增加煤体应力, 进入极限平衡状态或破坏其平衡, 从而释放弹性变形能, 另一方面能迅速解除煤壁边缘侧向约束阻力, 改变煤体应力状态,由三向压缩变为二向压缩,使其抗压强度下降,导
致煤体破坏而发生冲击地压;在顶板来压时,形成大面积悬顶,超前支承压力集中,顶板断裂来压时,造成应力瞬间急剧升高,也会容易引发冲击地压发生。
4.1.3 矿井水害事故危险描述
我公司矿井开采深度大,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 中等,三灰水
及煤层顶底板砂岩水水压大,对矿井存在着一定威胁:
(1)老空水害。矿井开采多为下山开采,采空区积水点多,
加之地质条件复杂,积水区对采掘工作面有直接的威胁。
(2)三灰水害。采区上下山穿过三灰或受断层影响,回采巷道接近三灰时三灰水有可能直接进入巷道或沿断层带进入巷
道。
(3)断层水害。井田内地质构造复杂,隐伏构造发育,降
低了有效隔水层厚度, 在矿压和水压作用下, 使断层活化易发生
出水,特别是断层滞后出水比较隐蔽, 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较大。
(4)顶底板砂岩裂隙水。断层或褶曲的轴部时,为顶板砂
岩裂隙含水层富水区, 巷道穿过上述构造部位砂岩水对掘进巷道
造成一定威胁。
4.1.4 矿井火灾事故危险描述
(1)内因火灾
我公司所开采的 3 上煤层煤炭自燃倾向性为Ⅱ类自燃,最短自然发火期为 62 天。采用综采回采工艺, 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因煤层赋存不均匀, 在面后或多或少存在浮煤堆积的情况; 另外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多, 留设煤柱多, 区段煤柱压缩后可会存在大量的浮煤,一旦具有自燃条件,将发生火灾,若发现或处理不及
时会造成更大的灾害。
(2)外因火灾
由于井下存在大量的木材、油料、绵纱、煤炭等可燃物,有可能出现爆破火焰、电气火花、机械摩擦火花等高温热源,所以也存在发生外因火灾的可能性。
4.1.5 瓦斯事故危险描述
2012 年 11 月由山东鲁汶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我公司
进行 3 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埋深 -900 水平范围内瓦斯压力为 0.002 ~0.008MPa,瓦斯含量 1.7038m/t ~ 1.8226 m /t, 矿井
33
含量较低, 鉴定结果为瓦斯矿井。 但在个别地质构造复杂区瓦斯
有可能异常涌出, 达到瓦斯爆炸浓度 ; 井下多数地点存在足够的适合瓦斯爆炸的氧气浓度 ; 爆破火焰、电气火花、机械摩擦火花、
井下火灾等高温热源有可能出现。 因此,矿井存在着瓦斯爆炸危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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