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电极位置:应根据颅骨标志经测量按10-20系统电极安放法加以确定。
②电极命名:包括两部分:(a)电极所在头部分区。按头部解剖部位“额、颞、中央、顶、枕、耳垂”等英文名称的第一个大写字母“F、T、C、P、O、A”等来表示。(b)国际上以阿拉伯数字的奇数代表左半球,以偶数代表右半球。接近中线的用较小的数字,较外侧的用较大数字。中线部位为英文小写字母“z”.举例:A1代表左耳垂参考电极,T6代表右后颞区,Pz代表顶区中线。 (6)电极阻抗:待电极安装好后应测定电极与头皮之间的阻抗,一般要求不超过5KΩ。当记录中出现可能为电极导致的伪差时,应重新检测电极阻抗。 3.导联组合
导联组合是指用不同的导联方式连接电极。常用方法有两种:参考电极导联法和双极导联法。各个实验室根椐需要可采用不同的导联组合法。合理组合方式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1)至少有8导程,尽量使用10-20系统法中的全部21个电极;(2)导联组合要简洁明了,能清楚显示电位的空间走向;(3)双极导联电极 间距应相等;(4)导联排列顺序,应从前向后、先左后右;(5)在一次脑电图检查中,至少应该各有一段如下组合的记录:参考电极导联、纵向双极导联、横向双极导联。并在记录过程中,明确标明导联组合方式(数字化脑电图在回放时应以上述多种导联方式显示和分析);(6)至少主要导联组合方式与其它实验室的应
相同,以便于不同实验室之间的交流。
数字化脑电图仪常设置Cz为虚拟的公共电极,但置于Cz和头皮其他部位的电极均不能作为真正的参考电极,回放时应转换为平均参考电极或耳电极阅图。
对于较多导程的脑电图仪(如目前大多数的数字化脑电图仪),可酌情增加心电、肌电、眼动、呼吸等其它生理参数的记录。 4.记录参数
(1)校准电压(定标):在记录前需要方波定标和生物定标。方波定标时,推荐尝试不同滤波设定状态下记录并测量校准电压。定标电压应该调到敏感水平,全部记录笔尖均应在零位并应排列在同一条直线上。生物定标是指各导联同时记录同一部位电位波形、波幅、位相应完全一致。
(2)敏感度:常规记录时,敏感度一般设置于7μV/mm或10μV/mm(成人)、10μV/mm或20μV/mm(儿童),可酌情及时调整。
(3)滤波:常规记录时,高频滤波不应该低于70Hz,多设定为70Hz。低频滤波不应该高于1Hz,多设定为0.3Hz或0.5Hz(对应时间常数分别为0.4s或0.3s)。
(4)走纸速度:常规记录速度设为3cm/s。1.5cm/s速度可用于长时间描记。
(5)描记常规脑电图应至少记录20分钟清醒状态下的无干扰图形。
(6)诱发试验:睁闭眼、闪光刺激及过度换气应作为常规诱发试验,癫痫病人应尽可能进行睡眠诱发。进行诱发试验时,均需相应增加记录时间。
①睁闭眼试验:在受检者清醒、放松闭目状态时,每隔10秒左右嘱其睁眼3-5秒,反复睁闭眼2-3次,并标记每次睁闭眼的 时间点。
②闪光刺激:闪光刺激器置于受检者眼前约30cm,在闭目状态下并面向闪光刺激器中心。刺激器发光亮度为10万烛光(﹥100Nit),刺激脉宽0.1~10ms,刺激频率在1~60Hz可调。每一频率刺激持续时间为10秒,间隔10秒,再用另一频率刺激10秒钟。一般采用由低频逐渐递增至高频刺激。举例:1Hz—3Hz—6Hz—9Hz—12Hz—15Hz—18Hz—21Hz—24Hz—27Hz—30Hz 。在闪光刺激过程中如出现临床发作,应立即停止刺激。
③过度换气:过度换气描记应至少持续3分钟,深呼吸频率为20-25次/分。在过度换气之前及之后,均应在不便换导联组合条件下记录至少1分钟。下列情况不应进行过度换气:严重心肺疾病、脑血管病、高颅压、镰状细胞贫血及一般情况较差的患者。 ④睡眠诱发:应记录到入睡过程和浅睡期(非快速动眼睡眠Ⅰ、Ⅱ期)图形。
5.围记录期注意事项:
(1)检查前应和受检者充分沟通,消除紧张与疑虑,以配合检查。 (2)检查前一天受检者应洗头,洗后不用发脂、发胶等,检查时头
部应清洁干燥。
(3)对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病人,常规检查一般不应减停药物。特殊情况下,如需要获得发作期脑电图,应在患者和家人知情同意情况下谨慎减停药物,检查后及时恢复用药。
(4)睡眠脑电图检查以自然睡眠描记最为理想。可在检查前进行适当睡眠剥夺。如果不能获得自然睡眠,可以采用药物诱导睡眠。多选择起效时间快、作用时间短、对睡眠影响小的药物(如戊巴比妥、水合氯醛等)。亦可通过动态脑电检查获得睡眠期的记录。 (5)用记录纸记录的脑电图上必须注明受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描记日期、住院号/门诊号、使用药物名称及剂量、受检者的意识状态、操作技师姓名等。
(6)脑电图记录期发生的重要事件应该实时清晰的标记。主要包括:导联方式的更换、记录参数的调整、各种来源的伪差、意识状态的判断、受检者出现的症状等。 二、脑电图报告书写规范
脑电图报告应包括四方面内容:1.受检者一般情况;2.脑电图记录的描述;3.脑电图结论(正常或异常及其严重程度的判定); 4.脑电图结论的解释。 1.受检者一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利侧手、体位、临床诊断、使用药物名称和剂量、意识状态、配合程度、记录时间、病历号等。 2.脑电图记录的描述
包括对脑电图特征进行客观全面的描述。应描述各种记录状态下(清醒、睡眠、各种诱发试验)出现的各种正常及异常脑电特征。描述既要客观全面,又要简洁明晰。这部分内容是判定脑电图正常与否或异常程度的依据。
3.脑电图结论(正常或异常严重程度的判定)
是指对一次发作间期脑电图检查结果的综合判定。对成人和儿童可采用不同的判定分级方案。为了方便其他医生阅读报告时掌握重点,更有效的读懂脑电图结果,对于异常脑电图,除了标注异常程度之外,建议应同时描述最能够体现该异常程度的主要异常发现。
举例:局限性异常脑电图
(1)左前颞区频繁棘波、尖波,仅出现于睡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