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警部门:要建立健全校车档案,及时梳理校车台账信息,配合教育部门对全区校车安全性能进行集中检测,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坚决杜绝接送学生,对不听劝阻仍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接送学生的,要依法从重处罚相关人员或强制报废车辆;全面清理排查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安全隐患,要强化早、中、晚三个上下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工作,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加大巡逻力度,依托“护学岗”和“护卫天使行动”,在校园门前增设检查点,增派民警(协管员,第一时间检查超员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行为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身安全。加强校车路面管控力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警力,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对校车驾驶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
4.区交通局(运管所:要加强对校车的监督检查,强化校车行车路线的管理;严厉打击校车非学生营运、校车非法从事班车营运等违法行为,从重查处和取缔非法校车和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严厉打击兰驼、拖拉机等农用车非法载人载客的行为,对发现使用农用车接送学生的,一律吊销其营运证,扣留车辆。
5.区安监局:要将校车监管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指导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其整改到位,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区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校车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蓄意煽动和制造事端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置。
六、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11.16正宁特大校车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触目惊心,校车安全关系到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仔细查
找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坚决遏制校车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加强领导,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务必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乡镇、街道、部门、学校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落实到社区和村组,确保每一个环节和细节的安全;要成立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领导,多管齐下;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联系公安、安监、交警部门,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打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攻坚战。
3.强化责任,严格落实事故责任查究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案件和问题的,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对整治工
作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执法不严、失职渎职、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要严格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校园、幼儿园内部管理不善,安全隐患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校长、园长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对校园周边案件频发、治安混乱的地区,要查究辖区党政领导和派出所及责任民警的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整治职责,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4.加强宣传,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区教育局、公安、交警部门要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宣传活动,通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领导、教师和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校、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拖拉机,确保交通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以及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的意义。要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
府通知要求,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通过采取发放宣传卡片、致家长一封信、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掌握交通安全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要采取在城区和乡镇的主要路口及学校周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
围。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引导和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促进问题的解决。交警部门要根据车辆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谈话教育,并采取举办交通安全教育科等形式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5. 严格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专项整治期间,区委、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综治办等部门的力量,深入乡镇、街道和重点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各有关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及时、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要把加强校车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甘州、平安校园建设的考核内容,纳入对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考核验收范围。要认真总结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管用的制度和经验,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
6. 及时反馈,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各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加强情况报告和信息反馈工作,整治每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将整治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区校车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