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知识
为满足净资本对业务规模的要求,一些公司不得不劝部分资金大户暂时出金。另一些期货公司却担心保证金不足,被迫在市场上高息买资金冲权益,以润色年度报表。 一些期货公司在劝客户出金,一些期货公司在高息冲权益,一些期货公司老总又突然离职,三幅图景交错在一起,折射出股指期货上市近一年来的行业状况。数据显示,2010年国内期货市场客户资金总额突破2000亿元,创下历史新高,然而上述状况的出现,又从侧面反映出当前国内期货业的贫富不均和激烈竞争。
据了解,受股指期货推出和全球通胀环境的影响,去年国内期货市场资金大幅增加,一批根基牢、发展快的期货公司从中受益,但同时也受到了公司净资本规模的限制:不少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比率屡屡触及7.2%的预警线,甚至逼近6%的监管红线。为满足净资本对业务规模的要求,一些公司采取了“两手抓”的策略:一方面增资扩股,仅去年5月-8月期间,共有7家期货公司合计增资近15亿元;另一方面也劝部分资金大户暂时出金。
“有些客户把钱放这里,交易量却不大,反而占用了公司总权益额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更喜欢能够创造手续费的客户。”期货公司结算人员如是称。
与之相比,另一些期货公司的处境却显得尴尬,由于担心保证金不足,引起股东对市场占有率和经营能力的怀疑,有些公司被迫在市场上高息买资金冲权益,以润色年度报表。据了解,去年年底,就有公司搞突击入金,高额返奖的活动,以开户入金100万元为起步标准,不用交易, 2天后资金可取出,即返还给出让者千分之一的利息,折合成年率为18%。
“去年年底银根紧缩,银行也在外面抢资金,期货公司不出高价很难拿到资金。另外,为了做账,这些奖励是以购物卡的形式返还客户的。估计今年公司还可能继续搞类似的活动。”有期货公司人员告诉记者。
不过,在《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对期货公司市场影响力指标进行加分,主要考核其上一年度日均客户权益总额在行业中的排名,上述高息冲权益的短期行为,很难对期货公司分类结果构成实质影响。
另外,近期有关于南方某大型期货公司高层变动的消息在行业内流传,据称,由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意见不合,该公司副总已跳槽到另一公司,总经理也有离职意向。无独有偶,上海、广东也传出有公司一把手变动或即将要变动的消息。 业内预计,在股指期货上市即将满一周年之际,随着2010年期货公司财务报表和排名的出炉,期货业可能发生第二波人事地震。
上一波是发生在2006-2008年券商大规模收购期货公司的背景下。
第一条 为保障期货公司网上期货业务系统的安全运行,促进期货业务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开展网上期货业务的期货公司。
第三条 期货公司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保证网上期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用性,确保网上期货业务的连续性、可靠性,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
第四条
本指引中所涉及的名词定义如下:
本指引中互联网是广义的互联网,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下的互联网,也包括可以与互联网进行IP报文交换的任意延伸网络,例如与互联网相连的私有网络,基于移动通讯的网络等。 网上期货业务是指期货公司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的期货业务及其相关服务。主要包括网上交易、网上行情、数据查询、信息发布等。
网上期货信息系统是指期货公司为开展网上期货业务所采用的由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软件及专用通讯线路等构成的信息系统,包括网上期货客户端、网上期货服务端。 网上期货客户端是指网上期货信息系统中客户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及其软件,一般用于获得交易、行情、资讯等服务。
网上期货服务端是指网上期货信息系统中期货公司用于提供交易、行情、资讯等业务接入的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软件及专用通讯线路等(包括网站)。
第三方:是指除期货公司及其客户以外的其他方。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期货公司网上期货信息系统的核心服务器以及记录和存储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设备,应当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六条 期货公司网站应在当地通信管理局办理ICP许可证,在网站首页公布ICP许可证号,并提供客户查询网站备案信息的链接。
更多文章http://www.webitrader.cn 外汇期权 编辑:eyqhwk 第七条 期货公司的网上期货信息系统应自主运营、自主管理。如涉及第三方的,必须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和服务保障协议,并明确责任,采取措施防止通过第三方泄露客户信息。期货公司应负责管理与客户资金账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等有关的数据、程序和系统。
第八条 期货公司在开展网上期货业务时应设置适当的技术和业务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配备合格的技术和业务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期货公司应将网上期货业务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之中,并应根据网上期货业务的运营特点,建立健全网上期货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第十条 期货公司应当在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网上期货服务合同或期货经纪合同)中载明,客户使用网上期货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期货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客户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相关风险对应的责任承担。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信息提示
(一) 期货公司应在客户下载网上交易软件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时,充分揭示使用网上交易方式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客户应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防止用于网上交易的计算机或手机终端感染木马、病毒,以免被恶意程序窃取口令;加强账号、口令的保护,不使用简单口令、定期修改口令、输入口令时防止他人偷看、不对他人泄露口令等。
(二) 期货公司应提供预留验证信息服务,在客户进行登录时向客户进行显示,帮助客户有效识别仿冒的网上期货信息系统,防范利用仿冒的网上期货信息系统进行诈骗活动。
第十二条 增强网上交易软件的安全防护能力
(一) 期货公司应当采取安全的方式向客户提供网上期货客户端软件。通过网站提供给客户下载的软件应当采取校验、监控等防篡改、防木马和病毒的措施。
(二) 网上期货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传送的客户信息、交易指令及其他重要信息必须采取加密措施进行数据传输,加密措施应具备足够的加密强度和抗攻击能力。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提供可靠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支持网上期货客户端采用多种认证方式与服务端进行身份认证。 (一) 网上期货客户端除采用输入账号、口令、验证码的身份认证方式之外,还应提供一种以上强度更高的身份认证方式供客户选择采用,如客户端电脑或手机特征码绑定、数字证书、动态口令等身份认证方式。
(二) 用户身份认证信息应当在服务器上加密存放。客户的账号、口令等身份信息不可明文存放在数据库表或配置文件中。
第十四条 网上期货服务端应能产生、记录并集中存储必要的日志信息,如客户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和IP地址等。 第十五条 期货公司应对网上期货服务端的各个子系统合理划分安全域,在不同安全域之间进行有效的隔离,在网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