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其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 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已经发布之后,风险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或修改,必须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1.时限: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
2.形式:所有澄清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全面:所澄清文件必须直接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七、评标(大小写不一致:大写为准;单价与数量乘积与总价不一致:单价为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正本为准):评标分为评标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等过程。 详细评审是评标的核心,是对标书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 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业主扣留的保留金。与保留金相比,维修保函对承包人有利,主要是 因为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而且保函是有时效的,期满将自动作废。
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谈判的结果一般以《合同补遗》的形式,有时也可以《合同谈判纪要》形式,形 成书面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不包括材料采购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咨询合同等属于委托合同。
1、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都由以下 3 部分组成: (1)协议书;(2)通用条款;(3)专用条款 3、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上述各个文件,其优先顺序是不同的,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规定 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 (考察顺序)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5、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有许多,最主要的有:(判断技巧:都是提供条件、组织协调) 其中★(4),(5) 办施工许可证及临时用电、爆破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协调保护名木文物
6、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其中★(保护古树、文物,办噪声及环境保护手续,钱甲方出) 7、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4)重新检验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1)单机无负荷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2)联动无负荷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是车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3)投料试车: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 (8)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 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 承担。
(4)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IZ206022 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一、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优先原则是:1、国标2、部标3、企业标准4、特殊要求按补充技术要求执行 (三)包装
1.押金回收:适用于专用的包装物,如电缆卷筒、集装箱、大中型木箱等。 2.折价回收:适用于可以再次利用的包装器材,如油漆桶、麻袋、玻璃瓶等。 6.验收方式有驻厂验收。提运验收、接运验收、入库验收等方式。 (六)交货期限
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 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二、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设备价格与支付
设备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三次:
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 10%作为预付款;
2.供货方按照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采购方支付该批设备价的 80%; 3.剩余的 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IZ206023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
2001 年 7 月 1 日起实行的、由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专业承包序列企业的 资质设二至三个等级,60 各资质类别。
三、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 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3.承包人的工作:(1)—(5)条 (判断技巧:都是提供条件、组织协调的) P267
四、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 ~ 35 ~
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4.分包人的工作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业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 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P268
2.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IZ206024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
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一至二个等级,13 个资质类别。 P269
三、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2.(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 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四、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1.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章制度。 P270 五、保险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 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自己的人跟设备自己买保险) 六、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八、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承包人认可后 14 天内,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 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跟劳务有关的全部 14 天) P271
IZ206025 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内容 三、合同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最大不同指出在于承包商要负责全部或部分的设计,并负责物资 设备的采购。
|(一)项目总承包的任务
从时间范围上,一般可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具体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 购、施工、试车(或交付使用)等内容。 P272
(三)项目总承包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承包商进行并负责工程的设计。设计应由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对于工程的每一部分,设计人员或 设计分包者如非本合同条件中的指定者,则必须事先征得业主代表的同意。 P274
监理权利:对选总包的建议权,对选分包的认可全,向发包人的建议权;工程材料检验权;进度监督权 (二)特别授权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的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 36 ~
★三、监理人的责任:1—4 条
IZ206030 合同计价方式 2题,一单一多或者2单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 IZ206031 单价合同的运用
当施工发包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十分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则可以采用单价合同形 式,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每一 个子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该子项的合同单价计算该项工作的应付工程款。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业主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表中的数字是 参考数字,而实际工程款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虽然在投标报价、评标以及签 订的合同中,人们常常注重总价格,但在工程款结算中单价优先,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错误,业 主有权先作修改在评标,当总价和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P275
采用单价合同对业主的不足之处是,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早施工过 程中话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较大变化;通货膨胀一定水平;国家政策改变也可以调整)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IZ206032 总价合同的运用 一、总价合同的含义 P276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二、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商风险>业主方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 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
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 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可调的三个条件) 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时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4 条(其中★2) 2、设计详细、图纸完整、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P277
IZ206033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运用 一、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含义
采用折中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对业主 的投资控制很不利。
P278
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用于如下情况: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 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如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 目;
(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计划和商谈。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主要如下 标题 (一)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二)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三)成本加奖金合同 (四)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P279
~ 37 ~
四、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
当实行施工总包管理模式或 CM 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 CM 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 加酬金合同。
IZ206040 建设工程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建设工程中经常采用的担保种类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 IZ206041 建设工程担保 一、投标担保的含义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 2%, 最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 P280
二、投标担保的形式:1—7 条 不可撤信用证(判断技巧:由银行,保险公司认可的,个人保函不认可) IZ206042 履约担保的内容 二、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者履约担保书的形式。在保修期内,工程保修担保可以采用预留保留金 的方式。
(一)银行履约保函
1.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银 行保函和无条件银行保函。 P281
2.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有条件的保函。 (二)履约担保书
由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开具履约担保书,当承包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时,开除担保书的担保公 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完成该项目所实际花费的金额,但该金额必 须用在保证金的担保金额之内。 (三)保留金
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 10%,但总额一般应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 5%(通常最高不得超过 10%)。一般工程移交时,业主(工程师)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