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规程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
在距离火焰5米左右处使用。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紧握压把和提把,用力下压,干粉即喷出。将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左右摆动。干粉灭火器在喷粉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能横卧或颠倒使用。 3、室内消防栓使用
首先,打开消防栓箱,取出水带,将水带向火方向甩开,一头接消防栓,另一头接水枪。接下来逆时针旋转消防栓手轮,出水灭火。 4、室外消防栓使用
首先将水带向着火方向铺开,然后用专用扳手打开消防栓端盖,将消防水带一端接到消防栓接口上,另一端接水枪,准备好后,再用专用扳手将消防栓开关打开放水灭火。 消防安全岗位操作规程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加消防演练活动,使全体教职工了解相关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每位教职工都能熟练运用灭火器。
3、灭火器按要求定期检验、充装,发现破损无法使用及时更新补充,确保各种灭火器具安全有效。 4、扑救:
1、扑救工作应有组织地进行,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消防管理负责人应履行其职责应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和装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
2、公安消防队到达以后,消防管理负责人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公司所有参战人员配合扑灭火灾。
5、火灾扑灭后的处置。
1、消防管理负责人以及相关志愿者消防人员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填写《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组织对灭火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讨论,必要时进行修改。
2、值班保安人员应组织对抢救出的物品进行确认领取及转移或保存。
6、记录
《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
灭火器操作规程及管理
一、目的
指导使用人正确使用灭火器,确保灭火器保持持续正常使用能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相关管理处对灭火器的使用。
三、内容
使用方法
1.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
(1)手提灭火器,拔出保险销,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风有效距离2—3米处。
(2)手提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CO2气体即喷出。同时适当摆动喷嘴,使气体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3)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点射着火点,直至火焰点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防止复燃。
(4)火灭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2.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
(1)使用时将灭火器推到距火点有效距离处。
(2)取出喷管,伸展胶管,操作者在火焰上风位置用手压开喷枪开关,双手紧握喷管,然后向上提起阀门手柄,对准火焰根部推进,直到将火完全扑灭。
3.消防水带、水枪。
(1)拉开防火拴门,取出水带,水枪.
(2)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禁止使用. (3)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注意避免扭折。
(4)将水带与消防栓连接,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并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5)连接完毕后,至少有2名操作者紧握水枪,对准水源(严禁对人,避免高压伤人),另外一名操作者缓慢打开消火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源根部喷射进行灭火,直到将火完全扑灭。
4.注意问题
(1)用灭火器灭火时,避免冲击液面,以防火种飞溅。 (2)灭火器一经开启使用,不能保存重用,须到消防器材店重新灌气后才能保存使用。
(3)消防水带灭火后,须打开晒干水份,并经检查确认没有破损,才能折叠到消防栓内。
日常管理
1.安全主管每天对辖区消防栓,灭火器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每月应全面巡视检查一遍,检查情况分别记录在消防栓、灭火器上的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及《巡视检查记录表》。
2.巡视检查的内容 (1)消防栓
检查拴门是否良好,封条是否完整,拴内部件是否齐全,固定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拴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2)灭火器
检查数量、压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喷管有无破损,检查外观有无明显锈蚀,推车式灭火器需检查行驶机件是否灵活,伸展胶管有无破损。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