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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东丽B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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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东丽B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

韩招[2014]015号

韩山师范学院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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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东丽B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知

(一)承包经营的食堂为韩山师范学院陶瓷学院学生食堂。

(二)根据《广东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第二章,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员工健康证等。

2、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经验或承包经营过高校食堂的饮食公司。

3、至少须配备食堂专职负责人1人、中级厨师2人、初级厨师 5人、中级点心师1人、初级点心师3人、营养师1人,须提供资格证书,并按省教育厅规定达标食堂的标准(1:50-70)配备员工人数。

4、食堂专职负责人应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和管理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

5、食堂餐饮企业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

6、投标单位须具备从事餐饮经营三年或三年以上的餐饮企业方可报名。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被单位限期退出。

8、自201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安全问题。 9、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

10、同意接受《韩山师范学院食堂管理细则》约束。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要求7套(正本1套,副本6套),并附投标文件光盘。投标文件须密封、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超过时间送达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投标截止日期内与招标人有关联系人联系。 联 系 人:成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768—2523322、2525791

(六)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有关答辩。

(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财务处交纳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中标的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中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没有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没有参加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财务处缴交风险保证金,按粤教后【2007】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的通知”附表1执行,即:

经营企业注册资金和风险保证金表 食堂经营规模

5000人以上 3001至50001001至30001000人以下 2

人 人 企业注册资金 200万元以上 15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上 未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的要交纳的风险抵押50万元以上 40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上 金 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在81-100万元的应交风险抵押金 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在61-80万元的应交风险抵押金 办理餐餐饮场所责任险在50-60万元的应交风险抵押金 签订合同时提供办理餐餐饮场所责任险的相关依据,在履行合同期满后五工作日内凭风险保证金收据办理风险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无息)。

(十)标书售价100元,中标单位必须交纳招标活动费3000元。 二、场地情况及承包有关要求

(一)场地情况:东丽B区学生食堂为两层框架结构,总面积大约1400 平方米,一楼主要经营普通饭菜,二楼主要经营开设教工餐厅、接待工作餐厅和宴会包间的餐饮服务,两层就餐人数大约3000人。

(二)承包有关要求:

1、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定” 等法律法规和《韩山师范学院食堂管理细则》。

2、东丽B区食堂并延伸至其二楼全部面积约1400平方米,归并为一

家经营。要求经营人对食堂二楼全面装修并购置经营所需厨具、餐具、家具等物品。在保持一层现有经营模式(学生食堂)的同时,二层开设教工餐厅、接待工作餐厅和宴会包间的餐饮服务。

3、招标人提供6+3年经营期(第6年上半年双方对经营情况进行评估,经营人愿意且招标人认可后,由经营人对场地设备进行维修后,继续经营3年)。经营期间,招标人按首层学生食堂每月营业额的3%收取设备折旧费,经营者于每月28日到招标人财务处上缴。二层经营者根据招标人教工信息卡的消费情况,向就餐教工提供优惠,优惠比例不少于消费金额的3%(含3%,经营者提出优惠承诺及具体优惠百分比)。

4、经营者负责对食堂二层的装修和设备、用品配置,并延伸负责为适应二层营业所需的配套装修(周边环境整治和一层楼梯口隔屏布置等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120万元(装修设计、预算由经营者自行负责,但必须经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施工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经营者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可认可的投入装修费的依据(经社会审核部门审核)。开业前由经营人将工程量清单和配备物品购置清单一式二份送招标人资产管理处,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计确认的金额,为经营者实际的投资金额。如果招标人审计确认的投资金额不足120万元,则按:120万元-招标人审计确认金额=投资不足金额,经营者将“投资不足金额”于招标人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缴交招标人财务处,则双方按招标人审计确认金额进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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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 20万元 15万元 15万元 30万元 24万元 18万元 18万元 35万元 28万元 21万元 21万元

韩山师范学院东丽B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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