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海洋红港区起步工程 编号: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细则
版本号V1.0
编制部门:
海洋红港区起步工程项目监理部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 审批人: 审批日期:
XX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一、专业工程项目概况 ..................................................................................................................... - 1 - 二、监理工作目标 ............................................................................................................................. - 1 - 三、勘察工序的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 - 2 - 四、采用的质量控制标准 ................................................................................................................. - 5 - 五、文件处理程序 ............................................................................................................................. - 7 -
一、专业工程项目概况 1、总 则
1.l 为保证海洋红港区起步工程勘察的质量,规范工程勘察监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海洋红港区起步工程的工程勘察的监理工作。
1.3 工程勘察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主持项目监理工作,对履行监理合同负全面责任。
1.4 工程勘察监理单位本着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业主和勘察单位的合法权益。
1.5 工程勘察监理工作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交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 。 2、 监理工作的阶段、范围、内容
2.1 监理阶段:为了满足起步工程工可、初设、施工图各阶段的要求,勘察监理分工程地质勘察准备阶段的监理,工程地质勘察外业阶段的监理,室内试验的监理,勘察资料整编的监理
2.2 监理范围、内容:
本工程 共布置钻孔121个,共分5个地质分区,分别为矿石码头区、通用码头区、航道
区、防波堤及引堤区、围堰纳泥区。根据设计变更方案,钻孔位置和数量可能随时调整。勘察单位在施工前,须与业主和设计单位确认后再勘察。为满足工程各个阶段的需求,分工可和初设及施工图两个阶段开展工作和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对上述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工程地质勘察以及地质资料整理等工作进行监理。 二、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目标:
用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态度,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尤其是强制性条文)和勘察合同要求为依据,控制好勘察过程中的每个质量要点,确保各标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能按期优质地完成,使勘察成果满足设计的要求。
2、进度目标:
在以勘察质量控制为主的基础上,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勘察进度工作。 3、费用目标: 控制费用不超过勘察合同。
3、安全目标:
与勘察单位一起,采取切实措施,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勘察工序的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1、工程勘测勘察监理一般规定: 1.1勘察工序的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勘察监理合同签订后,应由业主或由其组织勘察单位向勘察监理单位及时提供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勘测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为监理人员熟悉上述文件内容提供便利
1.2勘察监理准备阶段:
勘察单位开工前,应先提交《勘察大纲》(包括工作量布置图,计划工作、完成日期、流程,以及重大工点的管理措施等),审批通过后提交《工程地质勘察开工报告》。监理人员应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工程地质勘察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具备开工必需的技术条件和工作人员、设备、物资条件及技术、安全交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并报业主核备。
1.3工程地质勘察外业阶段的监理:
检查是否按勘察大纲或相关规范操作,若发现不符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责令改正。发生较大、重大质量问题或隐患、安全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处理,必要时签发《工程地质勘察暂停通知单》。《工程地质勘察暂停通知单》应即时报业主备案。在勘测勘察暂停原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程序及时签署《工程地质勘察复工通知单》。
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应与勘察单位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核查。当监理单位与勘察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监理单位应向勘察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并报业主备案。 1.4室内试验及勘察资料整编的监理:
监理、勘察单位和业主之间来往的表格或通知单等应办理签收手续,并及时回复。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监理工作情况。监理工作结束后,应向业主提交工程勘察监理报告,对勘察单位完成的原始资料、勘察报告及图件的完整性、可靠性提出评价意见。
监理单位发出的指令、通知书、批复或答复意见、监理工作报告,与设计单位、业主来往的文件、向上级部门的请示及汇报材料等都应纳人监理单位的档案管理。
2、监理工作方法:
本项目监理工作采用现场巡视与检(抽)查、重点部位旁站和室内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1检查:
依据工程勘察工作要求和勘察大纲,检查勘察内容、勘探孔布置、勘探深度、勘察过程及查阅原始资料、成果资料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以及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等。 2.2 巡视:
定期或不定期检(抽)查、监督正在勘察的工点是否按规范作业,质询相关技术问题等,对不规范的作业现场予以及时指正。 2.3 旁站:
勘测、勘察过程中针对具体工点具体工序、具体环节等的现场全过程检查、监督,并记录检查、监督情况。本工程对技术性孔的50%进行全孔旁站监理,对试验室土工试验的20%进行旁站监理。 2.4 室内资料审查:
对勘测勘察单位成果资料进行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评价意见。
为了保证本工程勘察钻孔质量达到规范与设计的要求,监理的具体做法为: 本工程现场常驻监理人员3人,一名勘察专业监理工程师,二名旁站监理员,总监一周保证二至三天在勘察现场。勘察单位最多配备七条勘察作业船,三个监理全部上船跟船作业,总监在现场时也上船旁站检查,可以达到50%的旁站监理。勘察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午在一条船上旁站,下午乘坐交通船到各勘察作业船进行检查,在每条船看二、三个回次的钻探情况,并检查现场记录。监理业务利用晚上下船后进行,每周二的工地例会,也利用晚间(或下午,天气不好不能钻孔作业)进行。对当天没有进行旁站监理的勘察作业船,晚上回到宿舍后,检查其岩芯照片(要求勘察单位每天提供当天岩芯照片),勘察记录看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根据以前勘察工程监理实践,现场配备的监理人员及所用的监理方法能够保证勘察钻孔的质量,能够及时发现现场钻探出现的质量问题,并能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让勘察单位进行整改至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试验室的旁站监理,因为试验室距现场很近,监理可利用因天气不能进行勘察钻孔的时间到试验室进行旁站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