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公司计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质量检验科是本公司主管计量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是对本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2)计量工作必须在上级计量部门的辅导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合作相结合,为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技术素质服务;
(3)贯彻国家的计量法令,制订本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 (4)统一管理计量器具和设施,编制外购计量器具申请计划;
(5)组织开展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负责各级力量、物资及工艺产品质量等主要参数、计量数据的监督;
(6)对企业内部实行计量监督,处理企业计量纠纷,发挥计量执法职能;
(7)制订本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建卡、建档,并做好购进校验、报废封存、转移交接等手续管理工作;
(8)编制各类计量器具周期检查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须100%。
2.计量器具流转制度
(1)凡因工艺、管理需添置各种计量器具,必须到质量检验科报计划,经质量检验科同意,部门领导签字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2)购入的各种计量器具,必须由公司计量员验收,重要计量器具应由公司领导参加开箱验收,并一律纳入质量检验科保管;
(3)计量器具验收内容:
1)企业未开展的项目必须进行入库核定;
2)企业开展的项目检查,如外观是否完好,有没有合格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标志,有一条不符合要求就不能办理入库;
(4)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严格按周检计划进行周期检定,合格的可继续使用,不合格需修理检定后方能使用 ;
(5)在用计量器具要有坚定合格证,其检定证书由标注质贯科统一保管; (6)由于产品转移或其它原因暂不使用的计量器具,交由标准质贯科办理封存; (7)经计量检测部门鉴定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理的各种计量器具,必须申请报批手续后方可报废。
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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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计量管理法令、法规的规定,确保检定周期,并按检定结果及时更换器具台帐;
(2)公司质量检验科必须掌握全公司计量器具情况,编制好器具周期检定计划,送检率要达100%,超过规定期不检的要追究责任;
(3)各车间、科室所有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照送检日期主动送交公司标准质量检验科,在送检期间为不影响生产和工作,由质量检验科或本车间、科室负责调换解决;
(4)对到期送检的计量器具,各部门应同标准质贯科密切配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器具的送检。 4.计量器具的抽查制度
(1)按计量器具的类别,每月进行分类抽检;
(2)抽检内容,采取一看、二查、三问的方式进行(看外观、保养完好状况,查是否在有效期内,问使用者的使用维护状况);
(3)抽检中如发现在用计量器具在周检期内,已不符合要求时: 1)立即停止该计量器具的使用; 2)及时分析研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3)及时组织修理和临时调度不影响计量点的正常工作; 4)做好抽查记录。 5.计量器具维护保养制度
(1)各科室、车间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均要固定专人使用保管,应根据各自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使用;
(2)非固定使用和不熟悉该器具技术性能的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启动、操作,如有擅自动手损坏器具,按计量器具赔偿制度执行;
(3)各种仪器、仪表及精密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各部位检查,认定可靠灵敏在合适的量程内方可使用,用后必须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按要求保养好;
(4)在使用中发现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使用,检查原因,如发现故障或毁坏事故应保持现场,及时汇报标准质贯科;
(5)各种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要求使用存放,妥善保管,注意维护保养,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厂或借出他用;
(6)各种计量器具不得随意乱放(如游标卡尺不得放在机器、工件上); (7)计量器具不得当运输工具用(如台秤等);
(8)发现违反计量器具操作规程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罚。 6.计量器具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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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不负责,违反计量器具操作规程,人为造成器具损坏、失灵者,视情节进行赔偿或承担修理费;
(2)对违反工艺计量标准给生产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者,赔偿损失的10-50%或全赔; (3)私自将计量器具带出厂和擅自借出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计量器具抽查时发现器具遗失、损坏未主动上报的,按所造成经济损失的两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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