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供排水一体化运营提高精细化管理的建议
关于实行供排水一体化运营提高精细化管理的建议 我县城区的供水、排水系统分别由二个主管部门管辖,**县自来水公司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管理,县污水处理公司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分辖二个领域,造成了各自为政,技术力量分散,管理机构重复冗余等诸多弊端,不利于供水、排水系统的有效运营,也不利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升。为此我们建议,在我县实行供排水一体化运营,并通过专业管理团队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是水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供排水一体化是目前国际、国内通行的做法。大型水务公司都是把供水与污水处理作为一个产业一起经营管理,这是被实践证明符合“水”这个特殊商品的经营特性的。就我国而言,国家高度重视水资源的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水务产业要“上水下水一体化”。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能够实现城镇供水系统、污水系统、雨水系统和节约用水等方面的有机结合,通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在政府监管之下运作的水务公司或者供排水公司,对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等进行统一管理。就企业而言,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将使企业的业务领域得以跨越性的拓宽,国内大多数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均统一运营管理。
应该看到,我县现有的供水与排水体制,分辖二个领域,管理成本高,供水与排水业务缺少统筹规划与管理,规模、管位与布局不够优化,投资效益低。不能协同考虑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不利于制定中水回用、节约用水的长远规划。自来水与污水业务均为财政全额拨款运营,未能按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运作,运营效率低。因此,实现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是供排水科学管理的必由之路。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有利于理顺供排水管理体制,对城乡区域的蓄水、供水、排水、节水、水资源保护等实行统一管理,有效将“多龙管水”改革为“一龙治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既可从区域上通盘考虑供水与排水,也可以根据有偿使用原则,解决部分供排水运营管理费用,促进供排水产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政府的引导和监管下,实现供排水一体化,把供水与排水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意义非常重要。
二、提高认识,加快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改革步伐
城乡供排水作为城镇主要基础设施之一,是城镇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乡环境、居民生活、工业和农业生产息息相关。供水的任务是生产供给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达标的自来水,排水的任务是负责用后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及排放。供排水都是以公共服务公众受益为目的,且以社会效益为主、不能完全建立直接收益回报机制又有适度经济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体制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和落实治水新思路的必然要求,要从解决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开发利用率低、水污染严重等问题的高度,提高对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加快改革步伐,快速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管理。要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改革过程中必须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形成共识、聚集合力、排除障碍。勇于探索改革新路径,及时总结改革好经验,加快借鉴和推广其他地区行之有效的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改革新模式,下决心理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改革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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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制度改革,确保城乡供排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在加强城乡水务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城乡供排水水务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推进水务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使城乡供排水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切实保证落实城乡供排水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科学建立有效的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奖励机制,把政策和项目资金用好用活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通过引入专业管理团队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从我县现有的城乡供排水管理情况看,存在着管理团队总体水平差、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建议我县组建城乡供排水公司或水务公司,进一步优化配置城乡供排水资源,培育和提高水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其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运营管理能力,逐步推进运营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同时,可考虑引进一家技术实力强,资金实力雄厚的专业团队进行统一投资、运营管理,以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共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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