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需要讲明的事项。 6.3.2审查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只有上报招标小组审查通过后,才能作为正式的招标文件发给各投标单位,正式的招标文件应该严格保密。
6.3.3发放招标文件
由招标小组向入围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如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函,打算预算部在验明投标保函后,才能发放招标文件。
6.3.4组织踏勘答疑
如投标单位提出有不明事项要求现场踏勘答疑时,由业务部门组织现场踏勘答疑。届时必须通知所有的入围投标单位参加,就各投标单位的不明事项做出解答。如有阻碍到投标结果的关键事项,必须编制答疑补充文件,报招标小组审查通过后,下发给各投标单位作为投标的统一标准。
6.4制作和治理标底——施工招标
6.4.1按照标底的重要性及制作的难度,能够由打算预算部托付市场上的专业公司制作,也能够由打算预算部自己编制,只有通过招标小组审查通过后的标底,才能作为正式的评标依据。
6.4.2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按照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
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一样应操纵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标底价格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打算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费用。
6.5开标
6.5.1同意投标书
招标小组负责同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和样品,对投标书应该妥善保管,不得开启;对样品应作好标识,送达公布的样品陈设间保管。同时对
投标书的送达时刻进行操纵,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5.2投标书要紧内容: 综合讲明;
按照工程量清单运算的标价及钢材、木材、水泥等要紧材料用量。投标单位可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运算规则自主报价;
施工方案和选用的要紧施工机械;
保证工程进度、施工安全的要紧技术组织措施; 打算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 对合同要紧条件的确认。
投标书须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托付的代理人的印鉴。 6.5.3公布开标
6.5.3.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好的时刻和地点公布进行,由招标小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要紧内容。
6.5.3.2招标小组负责制作开标过程记录,记录完毕后由评标专家组对该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6.5.3.3评标专家组参加开标的全过程,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讲明,然而澄清或者讲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6评标
6.6.1评标的组织保证
评标由评标专家组负责。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形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6.2评标的方法
评标能够采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综合评估法以及法律、法规承诺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小组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6.6.3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判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同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然而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6.4在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小组能够认定为废标: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讲明或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的;
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6.5评标专家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项目设置标底的,标底作为评标参考。评标专家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高层领导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详细列明各投标单位的优劣,并举荐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6.7定标
6.7.1由高层领导依据评标专家组提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决策选定中标单位。
6.7.2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打算预算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6.7.3公司收取投标保函的,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同时公司向中标单位收取履约保函。
6.8合同谈判与签订
具体参见《鲁艺房地产公司合同治理方法》
6.9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同招标小组串通投标,或向评标专家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7.保密规定
7.2招标小组成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对标底和投标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如泄露则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评标专家组成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举荐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情形严格保密,如泄露则给予经济处罚,取消评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附则
8.1本方法由打算预算部组织制订并负责讲明。 8.2本方法的修订权在打算预算部。
8.3本方法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9.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 附件13
表格名称 文件编号 招标治理流程一 招标治理流程二 招标治理流程三 资格预审文件发放记录 资格预审资料同意记录 投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发放记录 踏勘答疑会议签到表 答疑补充文件领取记录 投标书同意记录 开标会议签到表 中标通知书 招标小组的治理规定 ZB—YSFF—** ZB—YSJS—** ZB—TBTZ—** ZB—ZBFF—** ZB—DYHY—** ZB—DYFF—** ZB—TBJS—** ZB—KBHY—** ZB—ZB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