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图
施工单位提交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安全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规定,制度上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度 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施工单位实施 监理人员跟踪检查 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及时报有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检查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验证整改到位、暂停施工安全 下达复工指令
第六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工程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目标
施工阶段工程建设监理质量的控制,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产出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以及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方案和施工环境等实施全面控制,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确保使工程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
(二)质量控制的原则
1、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主要程序,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相互制约,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按承包合同、委托协议书、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强制性标准、设计图及有关文件,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国家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宗旨,通过主动控制、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质量目标。
2、按建设部、省、市的有关规定,项目监理部认真做好施工单位自检资料的审查和监理的现场抽检工作,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采取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施工单位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使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确保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全部合格。
3、对施工阶段各个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以工序质量保证检验批质量,以检验批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整个项目质量的保证体系,使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
4、突出质量控制的针对性,准确把握工程关键和施工难点,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关键因素的监控。
5、质量监控的程序、方法、措施应规范化,具有足够的监控深度和力度,确保监控效果。
(三)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监理部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分项责任制,按岗位职责,谁签字谁负责;内部监督制,即逐级审查、逐级签认(现场监理员、专业监理及驻段监理工程师、总监);质量终身制。工程实施前,总监根据本工程监理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质量控制基本原则、方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业主;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各专业特点和监理规划的要求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审批后实施;监理质量体系的建立,就是要做到从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全体监理成员人人参与质量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地实施质量管理,从工程每个子项目的质量控制为重点,严把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以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总目标的实现。
1、在施工中,结合质量控制目标要求,采取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等方式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部位,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令整改、返工,必要时可下达暂停工令,责令整改。
2、严格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其组织设计、方案中对涉及的规范、标准、法规,特别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是否得到充分体现,若未能有这方面的体现,则提出意见,责成重新修改和编制。
3、数据资料记录、质量记录真实:监理工程师认真做好监理日志、月报,及时收集整理质量技术记录和资料,按有关规定分类归档管理,为业主提出全面反映过程质量的信息。
(四)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
1、审核有关的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1.1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单位的质量。
1.2 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1.3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计划,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保障。
1.4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以及性能检验报告等),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1.5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和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1.6 审核有关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 1.7 审核有关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的质量。
1.8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反映工程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1.9 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文件,审批施工单位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1.10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2、现场检查和监督
2.1 开工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进行正常施工。
2.2 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主要是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机、料、方法、环境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偏和加以控制。
2.3 对于重要的、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还应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
2.4 工序产品的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及隐蔽工程检查,在施工单位自检与互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人员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检查合格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5 对隐蔽工程检查与验收是监理人员控制质量的重要方法。隐蔽工程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互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隐蔽工程应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认后才能隐蔽,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监理人员检查不合格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报验,经监理人员复查合格后方予隐蔽。
2.6 复工前的检查,当工程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停工后,在复工前应经监理人员认可后,下达复工指令,方可复工。
2.7 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以及单位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检查,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后,签署验收记录,根据有关技术资料对各结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写出质量评估报告。
3、量测和试验
3.1 监理人员通过质量检验来评估工程产品、材料和设备等的性能特征或质量状况。
3.2 本工程我们将采用三类检验方法:目测法、检测工具量测法以及试验法。目测法凭借感官用看、摸、敲、照等手法对检查对象进行感觉性检验;量测法凭借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用靠、吊、量、套等手法来进行实际量测:试验法通过现场试验或试验室试验等理化试验手段取得数据,分析判断质量情况。
3.3 项目监理部将配备所需的各类具有相应水平和资格的质量检验人员;必要时,建立可靠的对外委托检验关系。
3.4 项目监理部将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和检验资料的管理。
3.5 配备符合标准及检验工作需要的检验和测试设备。
3.6 针对项目的特点制定本项目质量检验计划,以向有关人员表明检验的对象,如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其它要求等。
4、分析和报告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借助质量检验资料数据,采用统计技术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判断,找出质量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相应的报告传递到各有关单位,从而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
(五)质量控制手段
1、巡视检查:监理部制定监理人员对施工部位或工序的检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