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生档案是指学校在学生教育、治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躯体状况、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历史记录。学生档案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和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我校一般高等教育本科生及研究生(硕士、博士)的档案治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
(一)负责接收、鉴不学生档案材料; (二)负责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三)提供个人档案中有相关记载的学生情形证明;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和爱护工作; (五)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 各学院、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及时向档案与校史馆提交新生数据库,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和编号;
(二)各学院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常归档材料和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专门要注意新生高中档案、高考材料、研究生入学考试材料以及在校期间产生的学生成绩单、学位、学籍材料、校级以上奖惩材料、加入党团组织材料、体检表、学生出国等材料的收集和移交;各学院应指定负责人分管学生档案工作,并确定具体承担学生档案材料收集和移交工作的兼职档案员一名;
(三)就业指导中心需及时向档案与校史馆提交学生就业去向数据库、派遣名单和就业通知书,以便及时转递学生档案。
第三章 归档范畴和要求
(一)高中时期形成的档案材料: 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2.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登记表; 3.体育合格情形登记表; 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5.校级及以上奖、惩材料; 6.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7.高等学校考生理想表;
8.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 9.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10.学生加入党、团组织材料等。 (二)本科生时期形成的档案材料 1.学生登记表;
2.学生学籍变动、转专业材料; 3.校级及以上奖、惩材料; 4.学生加入党、团组织材料:
入团材料:入团理想书、入团申请书、政审材料等;
入党材料:入党理想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1-2份)及积极分子材料、政审材料、自传、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
(注:预备党员材料暂由各学院保管,待转正后或学生毕业前转交档案与校史馆)。
5.毕业生档案材料:①高校毕业生登记表;②授予学士学位证明书;③授予双学士学位证明书;④成绩登记表;⑤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等。
(三)硕士生时期应归档材料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 3.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
4.研究生登记表; 6.授予硕士学位决议书; 7.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8.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单; 9.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等; 10.校级及以上奖、惩材料等。 (四)博士时期应归档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 3.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4.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形表; 5.专家举荐书(两封);
6.硕士研究生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7.硕博连读(直博生)转博资格考核表; 9.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 10.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1.授予博士学位决定; 12.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 13.校级以上各种奖、惩材料等。 (五)其他应归档材料
1.更换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入党和入团时刻等材料,包括个人申请、所依据的证明材料、及上级批复等材料;
2.出国材料:出国申请审批表等; 3.助学贷款材料:包括还款确认书等; 4.健康材料:入学体检表、有关残疾证明材料; 5.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其他有储存价值的材料。 第七条 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
(一)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