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经济法案例分析试题
XXXX年,发货人中国A进出口公司委托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将750箱茶叶从大连港出口运往印度,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又委托其下属S分公司代理出口。S分公司接受委托后,向B远洋运输公司申请舱位,B远洋运输公司指派了箱号为HTM-5005等3个满载集装箱后签发了清洁提单,同时发货人在人民保险公司处投保海上货物运输的战争险和一切险。货物运抵印度港口。收货人拆箱后发现部分茶叶串味变质,即向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的代理人申请查验,检验表明,250箱茶叶被污染。考|试/大检验货物时,船方的代表也在场。国此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为代理人赔付了收货人的损失之后,人民保险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问:
(1)在集装箱运输中,B远洋运输公司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2)在集装箱运输中,S分公司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3)人民保险公司是否是适格的原告?为什么?
(4)如果人民保险公司有资格作原告,它应将谁列为被告? 答案:
(1)B远洋运输公司应保持集装箱清洁、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持久性气味;B远洋运输公司应对茶叶的损失负责。
(2)S分公司作为装箱,铅封的收货物人,代理人,应负有在装箱前检查箱体,保证集装箱适装的义务。S分公司未尽前述义务,主观上有过失,应承担货损责任。
(3)人民保险公司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因为其已取得代位求偿权。 (4)被告是B远洋运输公司与S分公司。 解题思路
本题专考海上集装箱运输合同责任,比较简单,解开本题之关键在于确认B远洋运输公司及S分公司有无责任。
法理详解
(1)在海上集装箱运输中,根据国际惯例,集装装箱应该清洁、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持久性气味。B远洋运输公司的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须在航次开始前和开始时履行应尽职责,以便使化舱、冷藏舱和该船装载货物的其他部分适于并能安全地收受、承运和保管货物。考|试/大作为提供集装箱的承运人,明和发货人托运的是易于串味的茶叶,而将未能彻底清除、残留有前一航次货物气味的不适载集装箱交给发货人装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关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规定,对本案茶叶的货损,犯有疏忽大意的过错,应该承担茶叶损失的赔偿责任。
(2)B远洋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下3个集装箱的运输条件为集装箱运输,即由S分公司全权代理发货人发货、点数、装船、铅封。考|试/大S分公司明知对于集装箱的检验,应是其作为发货人、代理人的职责,但是,本航行茶叶装箱前,S分公司明知对于集装箱的检验,应是其作为发货的适载性有充分的把握,没有尽到认真检查集装箱体的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的规定,犯有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的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货损赔偿责任。
(3)人民保险公司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即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所以人民保险公司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4)人民保险公司应将B远洋运输公司和S公司都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至于它们各自承担责任的大小,则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