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供电系统相一致的电压(见GB 156)。 应采用不带句号的大写字母。
可按GB/T 5465.2的规定,以图形符号代替字母数码记号。这些规则的推荐应用示例以及特性排列顺序和斜线分隔符\/\的应用示例,均见附录A表A1。
不能使用单线作为替代直流(DC)标记的符号(见GB/T 4728.2的表图02—02—03)。
3.2.2 设备的额定值
——额定电压,伏特(V); ——额定频率,赫兹(Hz); ——额定电流,安培(A);
——额定输入和/或输出功率,瓦特(w)或伏安(VA)。 允许使用标准的倍数缩写,如附录A表A1中所示。 注:有关技术委员会可更多的规定特性标记,例如: ——根据GB 4208标记IP代码[3];
——根据GB/T 12501[4]标记设备防电击保护类别。 3.3 额定值及其他特性的顺序
如需要按规定顺序或为篇幅所限,例如书写空间限制到一行,则推荐下列顺序: ——供电系统的特性(3.2.1); ——额定值和单位符号(3.2.2); ——其他特性。
例:3/N/PE/400/230V 50Hz。
为避免造成混淆,在纵向排列的额定值之间可以使用一条横线隔开(见表A1)。 3.4 数值的表述
每一标记应由数值及其单位符号组成,如不会造成混淆可省去单位符号。 3.4.1 单值
每一额定值的组成应包括: ——一个数值; ——单位符号。 例:60kV。
3.4.2 两个及以上的数值
运行时需作手动调节,以适用于几种输入特性额定值中的一种设备应标记如下: ——以斜线隔开的几个按序排列的数值; ——单位符号。 例:24/12/6V。
对用于能自动转换数值的具有各种不同电压或频率的设备,在标记后面应紧接着大写字母AUTO标记可用以下图形符号取代:
例:
注
1 电气设备上用于设定不同数值的开关或其他选择器上应有清晰标记,以便能清楚无误地表示设定的数值。
2 推荐使用递减的数值顺序。 3.4.3 数值的范围
额定值(例如额定电压)具有一定范围的设备,如能在不作任何调节的情况下在规
定的上下限数值及其范围内使用时,则应同时标示出:
——用三点(…)或连接号(—)隔开的上下限数值; ——单位符号。
例:6V…12V 6…12V
6V—12V V6—12V 注
1 见3.1关于设备的标记和文件间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2 推荐使用递增的数值顺序。 4 应用
符合第3章中要求的标记示例见附录A表A1c 进一步的应用宜从这些例子派生出来。
附 录 A (提 示 的 附 录) 示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