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编号( )
甲方:
乙方: (号: )
根据国家和本地人事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方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试用期与试用期待遇
1、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2、试用期乙方为每月 元。 二、聘用期限
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岗位
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岗位为 ,预计为 年。
该岗位要求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包括相应证件) 四、薪金
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情况,支付与乙方岗位相配的薪金,具体标准为:
五、甲方的责、权、利。
1、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和必需的工作条件; 2、依据按劳分配原那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3、为乙方提供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 4、为乙方提供提升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时机; 5、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对于乙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与质量与管理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行为决定进展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责、权、利
1、具有为甲方老实、敬业工作的义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公司声誉与正当利益;
4、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公司的权利和就业保障权利。 6、公司规章制度的认可条款。
7、拥有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承当自身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认真履行职责,对涉与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乙方应与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有时机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个管理规章体系。乙方除有异议保存外,将视作无条件认可管理规章体系,双方都有按规章执行和保障的义务。
八、保证书条款。
乙方将在一份保证书签字,承当遵守规章和保守公司专有技术、秘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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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法律责任。 九、合同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即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触犯公司劳动纪律规章;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公司无法履行。 此时甲方须提前30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甲方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确需裁员的,须提前30日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如甲方在 个月重新录用人员,乙方有优先权。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局部或全部丧失的; 3、如为女职工时,在孕期、产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乙方在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甲方劳动平安、工作条件不合国家规定,损害乙方平安、安康的; 4、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5、乙方因参军、升学或经批准出国定居的;
6、乙方有正当理由,确定不能继续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30日向甲方作书面通知。 十、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1、乙方违反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和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甲方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需裁员的,或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双方协商并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5、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另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另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合同期,因发生伤亡事故,甲方按国家和公司相关文件处理。 2、甲方如提供应乙方进修培训费用、住房资助费、户口调动城市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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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等事项,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效劳年限,在此效劳年限,乙方离开甲方公司,须按甲方方法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合同期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违反劳动合同或自行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三、合同的变更。
1、在执行合同有效期,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变更合同有关容,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生效。
3、双方协商不成的,本合继续有效。
〔二〕
聘用方: 受聘方: 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和《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局部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那么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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