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二)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二)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三)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五)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二)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三)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四)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根据值班备勤制度,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情况,与防护区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情况,及时通知到巡查、检查消防员;
(六)设专门的通信员,负责与公司各消防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实时联系与信息沟通;负责站内通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保障通讯正常。
微型消防站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公司安保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三)发现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五)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一)不履行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二)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 (三)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的。 四、奖励和处罚按照公司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