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原始记录,表格中设置检查位置一栏,用于填写验收抽样检查位置的楼层、区段、轴线编号等信息,实现对工程部位的精确定位,这样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监督部门可以对验收结果进行追溯、复核。原始记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验收检查时填写并共同签署。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还有6项内容:
1、增加编号项。方便施工、监理等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查询检索、调用、标准未规定标编号的具体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2、明确检验批的隶属关系。表格中要填写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名称,明确检验批在整个单位工程中的位置;
3、明确“施工依据”和“验收依据”,2001版标准要求填写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常被误填为质量验收规范,本次修订要求填写施工依据和验收依据。
4、增加最小/实际抽检数量。验收时的实际抽检数量应大于规范规定的最小抽检数量,填写该项方便施工单位自查,也便于监理单位对检验批的抽样数量进行检查。
5、因为增加了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用再填写现场检查的具体数据,表中的检查记录填写共检查几次,合格几处,整改合格几处,检查结果填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6、增加专业工长(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的要求,工长参加验收,验收后工长签字,强化质量责任。
本文仅作各监理部组织学习和用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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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时参考,有不妥之处,请提出指正意见。
公司总工办 工程部 二0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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