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植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创盛佳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结合云南省昭通市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昭通市创盛佳园综合楼项目部 1.1、 工程地点: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
1.2、 承包内容:创盛佳园综合楼所有图纸及设计变更要求的植筋工
程。
1.3、 承包方式:单价包干、同时包工、包植筋胶、包手工机械、包
质量、包拉拔实验、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1.4、 组成承包合同单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为: 1.5、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二条、施工依据、材料名称及主要施工工艺
2.1施工依据:业主下发的施工图纸 2.2主要施工工艺:按图纸要求施工
1 / 8
第三条、工程工期
3.1开工时间:(暂定) 2012 年 4 月 20 日,具体以甲方项目部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3.2竣工时间:(暂定) 2012 年 12 月 20 日。 3.3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40 天。 3.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工期顺延: 3.4.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3.4.2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连续7天以上)且甲方书面认可。 3.4.3甲方书面认可的其他原因。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4.1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规范要求。
4.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的方面达到甲方要求,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纳人民币 ∕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4.3乙方应认真按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建立内部“三检制度”为甲方验收积极创造条件,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结算方式
5.1合同工作内容:创盛佳园综合楼所有图纸及设计变更要求的植筋工程所有植筋。 5.2工程量计算:
2 / 8
按照实际工程量计算单位:建筑面积 1.00 元/平方米、包括主体及零星所有植筋,地下室拆半计算。 以上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5.4包工类容:
人工费、机械费、工具费、管理费、赶工费,加班费、钢筋拉拔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安全及劳动用品、随手工具。
第六条、材料使用及管理方法
6.1植筋组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第七条、 结算金额
7.1结算金额等于工程量成以合同约定结算单位
第八条 、 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每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扣除各项罚款除以违约金,支付时间为所完成工程量的下一个月);
8.2为了保证本合同各项履约指标的有效实现,在适当的时候,甲方保留下述权利:乙方收取工程款时,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且出具上月工人工资和工资实际支付凭证;甲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的8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乙方工人,其于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法人账户上。
第九条 机械设备供应
9.1工程所需的机械均由乙方自带。
第十条 甲、乙双方职责
10.1甲方职责:
3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