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2020年桥隧应急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东湖高新区2020年桥隧应急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6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0-574
2.项目名称:东湖高新区2020年桥隧应急维修项目
3.项目备案单号:J20052747-0132
4.采购预算:99.9964万元(其中财政99.9964万元;自筹0.00万元)
5.项目内容及需求: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东湖高新区2020年桥隧应急维修项目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服务期:1年
(6)其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磋商文件。
3.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建造师(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和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以及劳动合同、身份证、学历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
(4)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需提供岗位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安全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附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7)中国裁判文书网(略)查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8)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网站及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①信用中国网站(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9)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日期: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