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法规与道德知识点(3)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24、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25、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主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26、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程序: 1)按规定编制,不得改篡 2)对应关系应当一致 3)资料填齐,不可遗漏
4)报告(表)由领导、总会计师、主管人签章、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5)发现错误及时订正;错误较多,重新制作 27、编制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期限应当符合要求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具体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5)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
28、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虾椭ぞ?9 、会计档案的管理:
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税收会计的税收年报;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单位决算;财政总决算的总预算
定期:分为3年、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3)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市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0、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特点:
1)一般的会计凭证、账簿、保管期限为 2)月度、季度会计报告(表)保管期限为
3)固定资产卡片(属于会计账簿类档案)报废后保管5年
4)永久的会计档案
5)保管期从会计年度终了的后第一天算起
3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而在单位内部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措施,其本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32、财政部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33、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 2)堵塞漏洞 3)确保执行 34、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约束会计人员原则 3)涵盖各个环节原则 4)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原则 5)成本效益原则 6)不断修订和完善原则 35、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1)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2)实务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3)对外投资的内部会计控制;4)工程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5)采购与付款的内部会计控制;6)筹资的内部会计控制;7)销售与收款的内部会计控制;8)成本费用的内部会计控制;9)担保的内部会计控制 36、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2)授权批准控制;3)会计系统控制;4)预算控制;5)财产保全控制;6)风险控制;7)内部报告控制;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37、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
1)内部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监督检查; 2)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的评价; 3)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38、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规定了具体要求:
1)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应当分离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4)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5)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6)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7)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8)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39、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 2)支付审批 3)支付审核 4)办理支付 40、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
4)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币资金 5)不得私设“小金库” 6)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
7)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8)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9)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a) 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b) 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c) 不准无理由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d)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10)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11)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